中国古代传统建筑中,木构架是构成房屋空间的最基础的结构,宋代《营造法式》对于木构架的建筑有着非常详尽的描述和说明,但主要也是集中于宋代的官式建筑,所以跟随《营造法式》的记述,来看下宋代官式建筑木构架的基本类型。
《营造法式》是宋代李诫创作的建筑学著作,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根据《营造法式》的数据,宋代官式建筑木架构可以分成:柱梁作、殿阁式、厅堂式。
营造法式中收录的建筑类型(图源《营造法式》解读,仅用于学习交流)
殿阁式
殿阁式建筑是层叠构架,用于殿阁类建筑。之所以被称为“层叠式构架”,是因为这类建筑都由若干层次分明的木构架上下相叠而成。
通常一座殿阁式木结构,有三层:柱框层、铺作层、屋盖层。佛光寺大殿是现存最早的实例,辽代所建独乐寺观音阁和佛宫寺塔等也可作为研究的类比对象。
《营造法式》卷三十一四种殿阁侧样中可以看出,这些木构架都由柱框、铺作、屋盖三层依次相叠而成。
柱框层由内、外柱组成,一般高度是相同的,会由于角柱“生起”而使各柱的高度略有不同。各檐柱之间仅靠一圈阑额和地栿来联系,檐柱与内柱之间则没有直接联络构件,因此柱框的整体性很差。但在古代建筑中,会涉及到柱网的排列布局,这对建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营造法式》中的分槽概念便是针对柱网分布的。
铺作层木构架最复杂的部分,铺作层由搁置在外檐柱和屋内柱柱网之上的铺作组成,铺作之间由柱头方、明乳状等拉结,形成稳固的水平网架,屋顶重量通过斗栱到柱头,同时又是殿堂上华美的装饰,是支承屋架和挑檐的支座,保持构架整体稳定,斗栱的结构机能在这部分尤为重要。
屋盖层是由草栿矮柱等构成,屋盖的梁栿都被遮蔽,所以并不需要十分讲究,也因此“草栿”、“草架”之名由此而来。屋面荷载通过椽传于草栿、角梁,再分别传于柱头铺作和转角铺作,最后由各朵铺作下的斗传于柱头上。
佛光寺大殿(图源《营造法式》解读,仅用于学习交流)
厅堂式
厅堂式建筑是一种混合整体构架。《营造法式》中收录的图样最多,从十架椽屋至四架椽屋共侧样18幅-卷三十一《厅堂等间缝内用梁柱第十五》,再加八架椽重檐厅堂举折图一幅-卷三十《举折屋舍分数第四》,共有19幅反映了这类房屋,可见其地位。
厅堂式建筑采用梁架分缝做法,区别于殿堂式的水平分层做法,内外柱的高度是不等的,由长短不等的梁柱组成梁架,相邻两缝梁架用槫、襻间连接成间,是一种连架式的构架形式,斗栱也因此不在一个水平面上,其做法较为灵活,不规定地盘分槽形式,是宋代官式建筑中很常用的建筑类型。
十架椽厅堂-前后并乳栿用六柱(图源《营造法式》解读,仅用于学习交流)
柱梁作
柱梁作是一种整体构架。用于殿阁及厅堂以外的次要屋宇(余屋)。
“柱梁作”的名称仅见于《法式》卷五《举折》:
“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橑檐枋心相去远近,分为三分(若余屋柱梁作或不出跳者,则用前后檐柱心),从橑檐枋背至脊槫背举起一分。”
从上文可以看出:“柱梁作”有别于“(斗栱)不出跳者”,应是不用斗栱的做法;而举屋之法又都从檐柱心计算屋架进深。符合这种情况的应是柱与梁直接结合的构架方式,或是柱上安栌斗和替木的“单斗只替”一类做法。
然而这类建筑没有很多实例,如今在《清明上河图》中能见到一些。
构造上,殿阁的木架做法和厅堂不同,殿内常用平棋和藻井把房屋的结构和内部空间分为上下两部分:平棋以下要求宏丽壮观,柱列整齐,柱高一律,内柱及内额上置内槽斗拱以乘天花,殿内专修华美;平棋以上因被遮蔽,无需讲究美观,但求坚牢即可,所以采用“草架”做法,抟、袱不必细致加工,枋木矮柱可以随意支撑,以求梁架稳固。至若厅堂,一般不用平棋藻井,内柱皆随屋顶举势升高,主外侧短梁(乳袱、三椽袱等)插入内柱柱身,使木架的整体性得到加强,斗拱较简单,通常只用斗口跳、四铺作,但也用至五铺作、六铺作者。为了美化室内露明梁架,梁、柱、抟、枋等交接处用拱、斗、驼峰等作装饰。关,余屋,书中并无专论,仅从零星叙述中推测有两种情况:殿阁的廊屋,为了配合主殿,规格较高,可置鸱尾,用斗拱;一般余屋如官府廊屋,常行散屋、仓库营房等,则用柱梁作、单斗只替和把头绞项作等做法。
《营造法式》它展示了北宋的宫殿、寺庙、官署、府第等木构建筑所使用的方法,使我们能在实物遗存较少的情况下,对当时的建筑有非常详细的了解,填补了中国古代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