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桌和案,很多人都觉得不都是一个板面加上四条腿吗?感觉没多大差别?但是真到自己挑选的时候,却又能隐约发现桌和案两者之间,好像也存在着不同。
两者虽有相似之处,却各自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它们承载着历史的记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区别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明 铁力木天枰式平头案
(玉林市铁力木家具博物馆藏品)
■形制之异
从形制上看,桌与案有着明显的区分。桌的四腿位于桌面的四角,且与桌面边缘呈直角相连,显得规整方正、稳健大气。这种结构使得桌面与腿部的连接简洁明了,给人一种端庄稳重之感。而案的四腿则是向内收进案面,与案面边缘并不齐平。腿足与牙板之间常采用夹头榫或插肩榫相结合的方式,两腿之间还多镶有雕刻板心或圈口。
案又可细分为平头案和翘头案。平头案的案面平整,给人以稳重端方之感;翘头案则更为独特,其长度往往远超宽度数倍,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恰似建筑中的飞檐,造型优美而富有动感,在明代还被称为“天然几”或“天禅几”。
■历史渊源
案和桌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案的历史更为悠久,早在古代的矮型家具时期,就已出现了炕案等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案的种类不断丰富,从炕案逐渐发展出条案、供案、香案等多种形式,其身影贯穿了中国历史的各个阶段。与之相关的成语也不胜枚举,如拍案惊奇、举案齐眉、案牍劳形等,这些成语不仅体现了案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更反映了它所承载的文化内涵。
相比之下,桌的出现时间较晚。在宋代之前,人们的生活中承担类似桌的使用功能的主要是几、案、台等家具。直到宋代,随着人们起居方式的改变,垂足而坐成为主流,纯朴纤秀、合理精细的高型家具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卓”才逐渐演化为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桌”。虽然桌的历史相对较短,但它在宋代以后的中国家具发展中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以桌子为中心的生活方式构成了中国古典家具的新格局,出现了一桌一椅、一桌二椅等多种家具布局。
明末清初 铁力木卷草纹马蹄足八仙桌
(玉林市铁力木家具博物馆藏品)
■功能与文化地位
在功能方面,桌与案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存在差异。从实用功能上讲,它们都可用于放置物品,但在具体的使用场景和文化寓意上有所不同。例如,在古代,案常常用于文人的书房,作为书写、阅读和放置文房四宝的地方,体现了文人的高雅情趣和对文化的追求。而桌的使用功能更为广泛,除了用于日常生活中的饮食、娱乐等活动外,还可用于工作、学习等场合。
从文化地位来看,案由于其悠久的历史和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往往被赋予了更高的文化价值。在古代社会,案常常与文人雅士、官府公文等联系在一起,具有一种庄重、严肃的文化氛围。许多公文性质的词汇都带有“案”字,如提案、文案、草案等,这也反映了案在文化领域的特殊地位。而桌虽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更为频繁,但在文化内涵上相对案而言略显单薄。
明末清初 铁力木独板面罗锅枨平头案
(铁力木家具博物馆藏品)
■陈设之规
在传统的家具陈设中,桌与案也遵循着不同的规则。桌的摆放较为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场合有不同的摆法。例如,八仙方桌和四仙方桌在厅堂中摆放较为正统,体现了家庭的尊严和秩序;圆桌则相对较为随意,可根据空间的大小和使用需求因地制宜地摆放。供桌则主要用于祭祀场合,摆放在庙堂、家祠等地方,上面常放置香炉、蜡竿和供品等。
案的陈设则更为讲究,一般是一边靠墙或靠墙摆放,以突出其端庄稳重的特点。在书房中,大画案常常靠墙放置,为文人提供一个宽敞的书写和创作空间。在现代家具布局中,由于空间的限制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桌的使用更为普遍,而案则相对较少见。但案在一些大型空间或具有传统文化氛围的场所中,仍然可以发挥其独特的装饰和隔断作用,为空间增添一份文化韵味和层次感。
案与桌,在中国传统家具的世界里,宛如两座文化丰碑,承载着历史的厚重与岁月的沉淀。它们形制有别,历史渊源各异,功能与文化地位不同,陈设规则也独具特色。这诸多差异,并非仅仅是家具形态的区分,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多元性与丰富性的生动体现。它们见证了古人生活方式的演变,也记录了文化传承的脉络。
当我们凝视案与桌的这些差异时,是否能从中感悟到历史的沧桑与文化的延续?在现代社会的快节奏中,我们是否还能停下脚步,去品味这些传统家具所蕴含的智慧与美学?案与桌的区别,犹如一面镜子,反射出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与认知。让我们珍视这些古老的文化遗产,在传承与创新中,寻找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根基与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