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文物工作者,经常会接到古建筑濒临坍塌的电话,或者遇到一些寻求修缮帮助的来访者。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笔者都会心急如焚。如果这些古建筑是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并且产权属于国有或集体,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是对于一些产权属于个人,且具有一定的科学、艺术、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目前,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保存了几百年的非国有古建筑逐渐成了“弃儿”,无人管理,荒草丛生,屋顶坍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建筑大多建于农耕时代,建筑内部承重墙体占据了大量的空间,屋内面积狭小,光线暗,透气性差。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电器摆放不下,取暖设备无处安置,严重影响居住质量。很多年轻人不喜欢这样的古建筑,大都选择在交通便利的村边,重新规划“高大上”的现代建筑,只有老人留守在古建筑中,一旦老人去世,古建筑慢慢被废弃,任其风吹雨淋,无人维护管理,直到墙倒屋塌。
古建筑的维修,尤其是文物古建筑的维修,需要遵守文物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维修前,需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保护方案,然后逐级上报。做保护方案一般都要十几万元,甚至更多。修缮中,还要找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单位施工。维修后,还要文物部门进行验收。就拿山东金乡县正在维修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奎星楼来说,维修方案设计费、施工费就达50万元。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新建一座宽敞明亮的房子才10多万元。作为普通老百姓,有谁会舍易就难、花大价钱进行维修呢?
这些年,国家对产权属于国有的、集体的古建筑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扶持,可是在非国有古建筑的保护上还没有“破题”。《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目前,许多地方政府为大力发展民生工程负债累累,又会有多少资金投向文物保护呢?长此以往,一定会有更多的古建筑消失在历史的烟云里。如果国家能为非国有古建筑修缮注入保护资金,助其化茧成蝶,一座座见证历史的古建筑将成为传统文化的活教材。
如何让更多的非国有古建筑重获新生,笔者认为拓宽思路是关键。首先,要让文物活起来,结合旅游开发超前谋划。有收益,百姓方可舍得投入,看得见希望,群众才能执着追求。保护非国有古建筑,就要结合各地的旅游规划,推出一批有特色的文物景点,配置上适当的展陈,让这些古建筑成为大众眼中的亮点。
其次是采取土地置换政策。划定新的宅基地,将一些废弃的非国有古建筑进行置换。之后对这些古建筑进行修缮,开辟为文化书屋、文化广场、村史展览馆等公共设施,惠及更多的群众,让更多的青少年得到教育,让古建筑焕发新的生命。
古建筑是不可移动的文物,有些产权虽然属于个人,但作为文化遗产永远属于国家。修缮好的古建筑屹立在那里,永远是历史的见证,时代的记录。相信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在广大文物工作者的智慧谋划下,非国有古建筑一定能够迎来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