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工作人员对世界文化遗产——黟县宏村景区内的南湖书院进行维修。近年来,该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注重活化利用。
近3年来,该县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20%作为文物专项保护资金,累计投入近1500多万元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并引入有实力、有品位、热爱徽州古建筑的人士参与业态打造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来。
据介绍,在古建筑保护修复中,当地秉承“修旧如旧”原则,尽量不破坏古建筑的原布局、原构件,保持其完整风貌;大部分修复手段均为纯手工修复。
我市文化底蕴深厚,现存大量传统建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及其他历史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尤其是作为徽文化重要直观体现的徽州古民居、古建筑,是徽文化在当今发挥重要影响的“活化石”,是最具展示力的文化载体,最具吸引力的城市名片,最具感召力的人文情结,最具生产力的经济资源。
在保护古建筑过程中,黄山市走在全省前列。为解决该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市实际,黄山市政府先后制发了《黄山市古民居保护暂行办法》《黄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特别是针对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出台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十个规范性文件。
《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也于2012年正式实施。2015年出台了《黄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证,促使黄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