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潮州湘桥区磷溪镇英山村村民发现南宋名相陆秀夫的陵园受破坏,当地村委获悉后马上报警处理。据初步统计,作案者用铁具重击陵园里面的石构件15处。包括石狮6只,碑记石两块、两个石碑、亭柱石两条、主墓抱石两条。记者7月23日从警方证实了此消息,警方称目前已介入调查。
陆秀夫,是南宋左丞相,抗元名臣,与文天祥、张世杰并称为“宋末三杰”。崖山海战兵败,背着宋怀宗赵昺赴海而死,时年44岁。“名相陵园遭破坏”已经引起了警方重视,目前正在进行侦破。但是,这不是文物保护该有的终点。即使警方能够迅速将不法人员抓获,问题是,那些已经被严重破坏的文物,还能恢复成“昔日的模样”吗?没有了“昔日的模样”,还能算是历史文物吗?
“名相陵园遭破坏”,首先发现的是网友,是网友的信息发布才引起了当地村委会的报案。假如说,没有网友的发现,当地村干部何时发现,还会不会报警?更值得追问的是:肩负着保护文物责任的有关部门为何没有发现文物被破坏?报警的为何不是文物保护部门?
很明显的是,对于这处珍贵的文物,文物保护部门是没有尽到保护职责的。最该发现文物被破坏的是管理部门,最该报警的也是管理部门,遗憾的是由于疏忽了管理,他们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文物已经被破坏,也就不可能第一时间报警了。有人觉得是可以理解的,文物保护部门距离文物距离是远的,他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而实际上不然,对于文物的保护,管理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安排专门人员看管,而不是任由文物被风吹雨打。不予管理,疏忽管理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其实原因简单,那就是这处文物虽然珍贵,但是并没有给地方带来效益,并没有成为旅游景点。“不能赚钱的文物”也就成为了没娘的孩子了。
“不能赚钱的文物”未必就不比“能赚钱的文物”珍贵。只不过是,没有很好的开放利用而已。现实中,一些地方对于那些游人如织的“能赚钱的文物”是积极保护,安排人员看管,投入资金修缮。而对于“不能赚钱的文物”则是任凭风吹雨打也不问。
比如,贵州贵阳的一处文物,由于没有保护最终只能“用一块塑料布遮挡漏雨的地方”,而理由是没有钱维修。比如,被媒体关注的野长城,也早就风雨飘摇了。这些珍贵的文物都是因为不能成为旅游景点,不能给地方带来黄金万两,而被抛弃的。
文物是珍贵的,不能赚钱并非没有保护价值。要像保护“赚钱的文物”一样保护“不赚钱的文物”,“不能赚钱的文物”也不能是没娘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