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抽取选定制度,改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审图公司。审图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审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送的审图合同作为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和服务的主要依据。
根据上海市当前施工图审查任务总量、审图公司数量和审图能力等因素综合测算,2017年、2018年各家审图公司的审图任务比例上限确定为7%。以后年度可根据审图市场形势进行调整。
年底结算时,对于审图任务超过其年度上限的审图公司,应当根据超出比例做出相应处理。超出部分在20%(含)以内的,超出的任务量转入下年计算;超出部分超过20%的,除将超出的任务量转入下年计算外,还应扣减下一年的审图任务比例上限;超出部分超过50%(含)的,暂停承接审图任务1年;超出部分超过100%(含)的,暂停承接审图任务2年。
连续两年超过其审图任务上限20%的,第三年除转算任务量、扣减审图任务比例上限外,还应视具体情节给予暂停承接审图任务2至6个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