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保存的诸多古建筑上,仍不同程度的保留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彩画遗存,这些彩画遗存,是我国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彩画实物,它们携带着很多不同的历史文化信息,反映着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技术的发展特点和水平,是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古建筑彩画的代表之作。
保护好这些极为珍贵的彩画,无论对于延续古建筑寿命,对广大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深入开展建筑史学研究,艺术研究,对于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不断创造出具有新时代民族特点的建筑彩画,对于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保护和维修古建筑遗存彩画的根本宗旨在于,保护实物遗迹所具有的历史、艺术、科学、技术等价值,为后人留下可信的实物例证。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些古建彩画遗存,经历了长时期的风吹雨淋,自然损坏,已经进入垂垂暮年。
要保护好这些历史遗存,使之继续流传后世,不外乎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对比较完整的遗存部分加以科学保护。另一种是,对完全缺失的部分,已经完全丧失了对古建筑保护和美化功能作用的部分要进行科学复原,通过彩画的保护和复原,使古建筑以完整、真实、健康的面貌得到长期保存。保护修缮古建筑彩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呢?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窟寺……,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修缮保护工程前应做的主要工作:
(一)勘察
保护修缮工程施工之前,首先对要修缮的古建筑现状损坏情况及其历史沿革情况的做全面详细的专业性检查和考查。勘察的基本目的在于,通过专业人员对古建的深刻细致的观查、分析、对照、鉴别等工作,达到对遗存现状的全面准确地认识与掌握,从而为具体保护修缮工作的实行,提供科学依据。对于古建筑彩画遗存现状的勘察应着重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1.彩画的历史沿革方面的情况
要结合该古建筑的历史及其沿革情况,考查附在古建筑上的彩画的历史特征,法式特点,判断它属于哪个朝代、哪个历史阶段的遗存。
2.彩画遗存(包括油作地仗)的损坏程度
这些损坏程度情况包括旧彩画的剥落情况,空鼓离骨、酥松粉化及龟裂翘皮等情况,哪些部位的彩画还仍能继续地起保护木构、美化建筑的作用,哪些部位的彩画已经基本上丧失了这种作用。
3.不同历史时期的彩画遗存的不同绘制工艺
指体现在颜材料成分及运用方面的、纹饰构成画法方面的、设色方面的、做法等方面的情况等。因勘察的目的在于对彩画遗存所反映的各方面的情况与问题能透彻地认识与掌握,所以要求在勘察时务必做到细心、具体,通过实物进行分析,对所发现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还要对具有代性的旧彩画进行捶拓或刮擦、踏描、取样、拍照录像等工作,详细记录在案。
(二)拟定方案及定案
通过勘察,在充分掌握了遗存彩画的各种法式特征、做法特点损坏情况以及其它与之有关的情况之后,还需要对所掌握的资料做进一步研究、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修缮保护方案,必要时还可以请专家论证,直至拟定出向文物主管部门上报的保护修缮方案报告。保护修缮方案的定案工作,一般是以勘察设计单位为主,同时吸收建设单位的意见来完成的。该工作的进行,必须遵循《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文物保护修缮原则,在这些原则下的指导下,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损坏情况及当前的财力情况,确定出实事求是的切实可行的保护修缮方案。
(三)技术设计
依据保护修缮方案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古建筑彩画的沿革情况说明。
2.对遗存彩画继续保留不动部分的范围及其保护方法做出具体说明。
3,对按某特定历史时期重新复原部分的彩画的做法要求(其中包括颜材料成分、法式要求、工艺要求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说明。
4.按特定历史时期彩画的法式要求、纹饰画法,准确地绘制出复原彩画部分的纹样图纸。
5.按特定历史时期彩画的纹饰、工艺、色彩,绘制出具有代表性的彩色小样。
6.按特定历史时期运用的彩画颜色,制做出彩画复原参照用的色标。
(四)编制概预算
保护修缮定案及技术设计工作做完之后,要根据设计图纸提出的各项具体做法要求及各部分的工程量,做出工程费用造价概预算。工程概预算分为概算和预算两种,概算是对工程费用所做的粗略计算,一般仅做为研究控制经费的参考;预算则是按人工、材料及其它费用细则做出的详细具体的计算,做为施工控制的指标用。预算做出后要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审批
古建筑彩画工程同主体结构工程同时进行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上报,如仅做彩画油饰工程时,可单独上报审批,上报文件中要包含现状勘察、修缮方案、设计概算等内容。待方案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缮施工。
古建筑彩画保护修缮工程的基本做法方式
“彩画在历史上是不存在保护问题的,一代新彩画出现了,老彩画自然被取代,这就构成了彩画自然演变的过程“我国确定较明确的文物建筑保护工作,是从推翻清廷以后,将明清紫禁城宫殿建筑视为古建筑并进行维修保养才开始的。自那时起至今的80余年,古建筑界的前辈,对如何有效保护和修缮文物建筑及其彩画的问题,曾进行过多方面的研究探讨,经历了艰难曲折的道路,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为今后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可靠而坚实的基础。依据前辈们辛勤的研究成果和古建筑彩画遗存的各种不同情况,对现存文物古建筑彩画(包括与之不可分割的油作地仗部分)的保护修缮工作,主要有如下基本做法:
1.对遗存较完整的旧彩画,保持原样不动。
2.对遗存旧彩画已损坏残缺的部分,按仍旧彩画的原状做法,做复原修整。
3.按始建时期现状遗存旧彩画的原状进行局部或全部复原。
4.按某特定历史时期遗存的旧彩画进行局部或全部复原。
根据古建筑彩画遗存情况及历史价值情况,在某项具体工程中上述做法有的可能只涉及到一种,有的则可能涉及到几种乃至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