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加大对新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资金支持,我认为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穆合塔拜·沙迪克建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丝绸之路的中枢要地,长期以来,各族人民在交流、交往的过程中,留存了许多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它们反映着新疆的历史进程,彰显着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魅力,显示着多民族、多宗教和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见证着新疆与祖国不可分割的历史。
穆合塔拜·沙迪克介绍,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文物保护事业投入不断加大,丝绸之路保护工程、北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配合性保护工程、坎儿井保护工程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得以实施,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克孜尔千佛洞、北庭故城、伊犁将军府、艾提尕尔清真寺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以修缮并对外开放。
但是,因自治区财政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财政投入资金量相对较小,每年仅能勉强支持几项规模较小的文物保护项目,仍有大批文物保护项目未得以修缮。
穆合塔拜·沙迪克说,新疆的文化遗产地具有地域分布广、年代久远、土遗址和旷野分布较多、民族和边疆区域较多等独特情况,且新疆文物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不论开辟为旅游景点进行价值利用,或是开展监测与保护工作都面临着阻碍。
对此,穆合塔拜·沙迪克建议,加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对新疆文物保护事业的扶持力度,确保新疆各类文物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同时,大力发掘文物资源的旅游价值,推动新疆旅游业快速发展。
同时,穆合塔拜·沙迪克还建议,可将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县(市)文物保护单位及具有重要意义、新发现、少数民族文物点的保护修缮、迁建、安防、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工程等各类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并予以资金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