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不仅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今天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基础。中国的文博界对于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虽然不是因为“一带一路”战略而启动,但在丝绸之路成为世界遗产和中国提出“一带一路”设想后充分发力。文化部公开发表了《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正是基于我国文博界已有的工作实践提出这一计划的。
在今年人大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也特别关注关于“一带一路”方面的内容,在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强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同奏合作共赢新乐章。
我一直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文化应该先行。讲好丝绸之路故事,有助于夯实“一带一路”的民意基础,有助于达到“一带一路”的民心相连。所以,这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我提出了将每年“丝绸之路”世界遗产跨国申遗成功日即6月22日定为“国际丝绸之路日”、加强丝绸之路出土文物研究、完善对外文化交流的若干政策法规、支持申报国际文化研究机构等多项建议,重点关注“一带一路”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工作。在此,我也特别想针对“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中国文物界在参与丝路沿线国家的考古、文保等国际合作时,能领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物科技。
首先,我们应该针对“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成立一个由政府主导、与国际组织间合作的高端智库,旨在推动和促进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好的策略支持和服务。战略研究十分重要,特别是面向以前并不熟悉的丝路沿线国家,需要集中一批跨地区、跨领域的专家规划建设计划,策划建设内容,同时也根据项目的进展随时提供各种咨询和指导。
其次,除《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出推动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外,我们也应该再成立“丝绸之路国际文物科技联盟”。这个联盟可以联合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中与丝绸之路相关者发起建立,之后逐步向丝路沿线国家发展。联盟重点关注与丝绸之路密切相关的可移动文物(金属、硅酸盐、纺织品、纸张、动植物等)和不可移动文物(遗址、洞窟、壁画等),同时还要兼顾相关支撑要素(环境、规划、空间技术、测年、数字展示、现场保护、人类学等)。主要工作是梳理丝路沿线文物科技领域的共性问题,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集成突破,形成标准、规范、专利、材料、工艺和装备等成套技术,向丝路沿线国家输出并推广,逐渐领跑“一带一路”文物科技,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考古研究、文物修复、文物展览、世界遗产申报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健全交流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打造丝绸之路研究和技术推广的公共平台。可以是一个集中的,更可以是一种机制性的联合实验室和工作站等形式,通过设置诸如“文化使者”的流动职位,促进丝路沿线国家的研究人员往来和交流。全面收集、整理和传播相关信息、知识以及研究成果,建设开放共享的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库。(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丝绸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