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州:“二十四节气”踏上申遗之路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8-31 13:59:12  来源:中国艺术品理财网
核心提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对一个民族来说,非遗是珍贵的传统文化记忆和精神血脉的延续;对于整个人类而言,是滋养心灵的精神家园。
  “清明断雨,谷雨断霜。”随着“谷雨”这一节气的到来,春天的脚步渐行渐远,农耕的节奏则随之加快。继去年珠算成功申遗,农历二十四节气,这一镌刻着农耕文明印记、跳动着传统文化之脉的精神符码,不久前踏上申遗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对一个民族来说,非遗是珍贵的传统文化记忆和精神血脉的延续;对于整个人类而言,是滋养心灵的精神家园。中国对非遗这个词不再陌生,始自2001年昆曲被纳入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遗,即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委员会申请加入世界遗产这个具体的非遗保护行为,也逐渐成为我国公众关注的话题。

  申遗申什么?

  拓展申遗视野,兼顾文化传统的多样性与世界性

  在数千年的历史中,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历经多次不同文明的碰撞与融合;在广袤的地理空间里,不同地域孕育了不同的民族,滋养着多样的文化传统——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拥有名目繁多的文化遗产,优先选择哪些推向世界来申遗?既要考虑其迫切性,又要兼顾多样性与世界影响力,可以说,申遗路上自有其节奏,自有其轻重缓急。

  以新近申遗的二十四节气为例,它将天文、物候、农事、民俗完美结合,千百年来一直被我国人民所沿用。尤其在追求“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力求建设美丽中国的今天,二十四节气所蕴含的古老智慧深有价值。相较于最近网络热议的韩国暖炕申遗,二十四节气的文化含量更厚重,其当代性与对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的借鉴性也更为深远。

  如今,我们已有38个项目分别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优秀实践名册项目和濒危抢救性项目,位列缔约国第一:古琴艺术和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代表着中国古典审美情趣;剪纸、皮影戏蕴含着浓浓的民间气息;侗族大歌、格萨尔、玛纳斯、呼麦、藏戏等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体现出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已有1300多年历史的中国雕版印刷技艺,不仅实现了诸多中华典籍的流传,而且推动了世界文化传播史进程;沿承7000多年的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既在历史上创造了中华本土的建筑经典,还深刻影响了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建筑文化……面向未来,展现出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当代性与世界性,是这些项目共同的特质。

  申遗是终点站,还是加油站?

  申遗只是一种手段,面向未来,传承文化传统的基因是根本

  非遗潜藏于经史子集,也存在于传统伦理道德,更扎根于伟大的民族精神,在重视加强传统文化调研与保护的今天,非遗更是我们的重要“索引”和宝贵财富。让非遗面向未来,是传承文化的需要,也是保持文化多样性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申遗成功,有助于扩大非遗影响力,增强非遗保护力度,但还需小心重申遗、轻保护:申遗,说到底,不是为了加入联合国非遗名录或名册,而是为了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的重视,为了更好地传承其蕴含的文化传统。在我国非遗保护的道路上,申遗是值得记取的精彩华章,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不断探索的传统文化保护经验。

  我国10余年来的非遗保护之路,在国际上被誉为“中国经验”。这是一条依据国情,以传承人为核心,以持续传承为重点,以保护文化多样性并促进各民族、社区、群体和个人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政府主导、民众参与、扎实推进的传承保护之路。非遗保护十余年,从初始单一的项目保护,到整体、系统和综合的全面保护,已经走在自觉科学保护的道路上。一方面,积极立法保护。继《文物保护法》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文化领域的第二部法律,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走上历史新阶段。另一方面,大力推动与其他国家的合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之一,我们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了近10年,比如与周边国家就非遗传承保护展开联合申报和共同保护:已申遗成功的蒙古长调就是我国与蒙古国合作的成果,与土耳其、东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正在进行之中。此外,与非遗项目的丰富性相适应,我们建立起多层次、多维度的传统文化保护体系。比如,通过全面普查,建立起包括数量、项目产生的渊源、演变的历史过程、现状、传承人、保护措施等在内的我国非遗基本情况“台账”;建立国家级和省、地、市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以及对国家级传承人名录进行公布的制度;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保护文化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文化资源的丰富性,等等。

  如果说“中国经验”是国际社会对我国非遗保护已有成绩的肯定,直面新规则,挑战旧惯例,在完善已有经验的同时,开始新的探索,则是文化传承路上新的成长点。如联合科技部和教育部,开展学术研究与梯队建设,为非遗传承保护提供学术支持。最近,“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等非遗项目被成功列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传承保护”被列项国家社科基金:借力学界,共同保障传统文化在未来的传承之路。再比如为部分非遗传承人争取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待遇,打破长久以来非遗传承人被视为“匠人”的边缘化身份,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与荣誉感、责任感。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科研机构、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成班带徒”的非遗项目教育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入学范畴,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非遗后继人才匮乏的问题。

  面向未来的两大观念

  “了解过去的一千年,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未来五百年”

  面向未来,两大观念的重塑尤为关键。其一,提高对非遗保护使命的认识。100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经历了数次巨大的冲击,中国当代城镇化进程是最为切近的一次。作为传统文化基因的携带者,非遗如何在自保的同时,担当起对传统文化的责任?我们正在陆续推出相应的扶持计划,如针对随着传统古村落的消失而渐行渐远的民俗、传统手工技艺与地方戏曲的保护计划。我们需意识到非遗所强调的不仅是物质成果,其蕴藏在这些物化形式背后的精湛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丰富的精神蕴含等,更是非遗的本体。例如,古琴艺术,我们看到的是古琴和演奏家,而构成真正意义上非遗的,是我们看不到的古琴的发明、制作、弹奏技巧、曲调谱写、演奏仪式、传承体系、思想内涵等等。如古琴艺术,很多非遗项目虽然通过物化的形式得以呈现,但其价值主要依赖传承人口传心授。也正因此,非遗重视人的价值,重视活的、动态的、精神的因素,重视技术、技能的高超、精湛与独创性,重视人的创造力,以及通过非遗反映出来的该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等。这对于我们复兴先进的文化传统尤为关键。其二,对于已成为非遗保护“中国经验”重要组成部分的“生产性保护”,我们需要深化对其内涵与外延的研究。在提出“生产性保护”以来的这3年中,已有两批共98家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向社会公布。不过,生产性保护不仅仅意味着茅台、五粮液酿造等物质层面的技艺传承,还应拓展到对舞台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性保护。同时,需认识到生产性保护不等同于工艺品的工业流水线生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所述,非遗保护要“合理利用,适度开发”,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僵化地留住历史,更不是在市场经济进程中过度开发。非遗项目有其自身的艺术规律,核心技艺要防止机器化和规模化生产,选徒带徒有其自身特性和要求,不可随意改变,生产性保护之路也需多彩多样:如多个非遗项目的综合性保护、单个项目的深度保护、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有效融合的保护模式等等。

  “了解过去的一千年,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未来五百年”。非遗同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和佛教文化共同构成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石。非遗保护的真正目的,在于面向未来的传承文化传统,在于为中国当代文化的创新与世界文明的发展提供动力。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少年时,祖父教我这首《二十四节气歌》,开启了我感知世界的新视角;多年后,我的孩子在城市的春天里唱念这支歌。生命,不正是因为这样的点滴传承,晕染出融融暖意吗?非遗保护的实践诉求,不正是通过唤起一代代年轻人的文化自觉,从而渐渐确立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强吗?

  可以相信,在全社会的关注和呵护中,承载着中国传统与中国智慧的非遗将在未来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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