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辉:应治理“国保”单位群居乱住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9-05 16:38:36  来源:中国文化报
核心提示:在法律层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时可增加一项条款,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不得安排宿舍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和用地不得挪作起居生活之用,其中包括单人宿舍和集体宿舍以及家庭宿舍。
  很多游客在一些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游览时往往会发现这样的场景:一群古建筑中出现一片生活区,其生活条件与棚户区相差无几,其内里通道狭窄,线路老化,烟火缭绕,有的区域里消防用水难以覆盖……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余辉表示:“事实上,居住在国保单位里的住家也苦不堪言,那里通风极差,夏季气味难闻,容易爆发传染性疾病,他们在曲折拐弯的狭小空间里过居家生活极为不便,住户享受不到现代社会的服务项目和设备,上下水道也不方便。限于文保单位的门禁制度,出行、社会交往受到极大限制,由于是非正常居住区,子女就学也成问题,更不用说突发性疾病使用救护车的困难等。”

  “这里一旦发生火灾,将会火烧连营,危及人身安全且会直接殃及文物和古建的安全,后果不堪设想。近几年,国保单位频发的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不同程度上都与住家生活用火不慎有着必然关系。”余辉说。

  余辉建议:在法律层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时可增加一项条款,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不得安排宿舍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和用地不得挪作起居生活之用,其中包括单人宿舍和集体宿舍以及家庭宿舍。在具体措施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和统计国保单位里安排宿舍的现象。各省区市文物主管部门在辖区内进行统计、汇总一并上报,然后商议对策,分阶段实施搬迁和恢复遗址原貌工作。
 

本文标题: 余辉:应治理“国保”单位群居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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