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奖励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鼓励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作发展,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安排“装配式建筑产业推广应用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技术产品研发、相关图集及技术规范的编制等。
对《通知》中申报范围显示,该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单体装配率达到30%以上(含30%)。单体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除外)。按照奖励标准规定,单体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项目(含40%),给予1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单体装配率在30%-40%之间的项目,给予6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200万元封顶。
奖励资金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青岛市财政局管理。申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除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任何财政支持或奖励资金申请。
据了解,2017年,全省设区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2020年,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同时,大力推广“菜单式全装修”,2017年设区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20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