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建筑众多,古城、古镇、古村火灾防控成为影响全州火灾形势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以“一项一策”达标建设活动为契机,推动责任落实,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四位一体火灾防控体系,全州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水平逐年提升,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以“责”为牵引,层层压实责任
为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大理州政府召集全州12县(市、区)委书记、县长召开现场会,明确责任分工,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以来,全州共争取国家、省级资金6000余万元,本级财政300余万元用于解决文物古建筑消防问题,为全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州政府制定了为期三年文物古建筑“一项一策”达标工作规划,计划在2018年以前推动文物古建筑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并将年度目标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状进行考核。
各文物建筑使用单位和直接管理单位统一制定了“一项一策”任务完成责任清单,以消防水源、消防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及人员配备等为重点,逐一进行落实。截至今年8月,全州57个省级以上文物建筑已100%验收达标,89个州级文物建筑达标率为51%。
以“防”为先导,全面提升文物古建筑的本质安全
州政府研究制定了《古城镇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古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确保古城镇消防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将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纳入美丽村庄、扶贫攻坚、特色旅游小镇开发等地方建设项目,并与农村消防工作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相统筹,全面提升全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基础防控水平。
州消防支队为全州所有文物建筑建立了“一项一策”档案卡,全面摸清全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州、县两级公安、文化、旅游、民宗等部门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做到所有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一遍、宣传一遍、演练一遍”。
目前,全州已完成文物建筑电气改造线路15000多米,新建消防池近7000立方米、室外消火栓370个,配发干粉灭火器5000多具,安装独立式火灾烟感报警器3200个。
以“控”为保障,守住文物古建筑火灾最后防线
全州依托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96支,志愿消防队1160支,建成文物保护单位微型消防站37个,实行24小时值勤备战,可随时集结作战,古城、古村落消防力量进一步加强。
各级消防部队坚持战斗力标准,积极开展“六熟悉”和灭火实战演练工作,制定灭火预案300余份,开展各类古建筑灭火演练200余次,古城镇大型综合演练5次,专项供水演练2次,全面检验了队伍的实战化水平。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调度指挥,加强部门之间、各类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有效提升文物古建筑火灾扑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