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瑰宝,它具有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多方面价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既是研究某一阶段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见证。古建筑基于我们现代人的不仅仅是历史的记录、文化的传承,还有一个民族灵魂的寄托和自信心。古建筑保护于你,于我,于任何人都是一种历史责任。
然而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一直不容乐观,古建筑、历史街区、文化名城总是遭受着这样那样的破坏。有很多人认识不到这些遗产的价值,有人甚至认为遗产保护妨碍了经济发展,一些古建筑遭到了严重破坏。许多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毁掉许多古建筑,搬来许多洋建筑,城市逐渐失去个性。
耸立的高楼,拥挤的街道,闪烁的霓虹灯,少了一份人情味和归属感,城市变得没有特色,没有文化底蕴了。之所以在古建筑保护中会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古建筑的保护理念与实际操作严重不符。
现在有许多国家在古建筑保护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之处。英国保护古建筑有一条原则,就是政府不能强行拆除私人住宅,要按市价支付赔偿金;日本千年古都京都市1973年在全国的消防机关中设立了唯一的“文化遗产科”,而且在消防署中设立了文化遗产负责人;意大利具有10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物,未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拆毁与改建,装修内部也须经文物部门派人检查、鉴定和批准,意大利也是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国家;埃及“旅游警察”不仅要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要监督本国和外国游客,防止他们有任何破坏或盗窃文物的举动。
文化遗产增加城市的魅力,提升城市的形象,会大大提高城市的整体价值。老街道、老房子会丰富人们对一座城市的感受,唤起人们对城市的依恋感,增强人们对城市的向心力。古建筑保护好了,就能够加大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明确古建筑保护的目的,探讨古建筑保护的理念和方式,坚持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以最前沿的思路和最有效的手段去保护古建筑,传播和普及古建筑保护的知识,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去做的事情。
祖国历史上留下来的具有文化价值的一城一街、一砖一瓦,在我们心中都有神圣的意味,都是赋予我们人生以意义的精神财富,都不容亵渎、不可侵犯。古建筑能否在我们当代人手中安然无恙地继承下去,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正视面对的严峻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古建筑是历史托付于我们的重要使命。只有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唤起整个社会的良好意识,使古建保护成为公众自觉行为,才能留得住历史“珍宝”,留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