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2月,国务院发布《博物馆条例》;201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文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国文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锐意改革创新,守望中华民族发展的根与魂,焕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力,着力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社会、服务大局,开创了文物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伴随党和国家砥砺奋进的五年历程,文物事业走过了五年辉煌,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完成,补齐文物国情国力调查短板,文物家底进一步廓清。一大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相继竣工,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望山见水、留住乡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持续推进。海昏侯墓、江口沉银遗址和“丹东Ⅰ号”(致远舰)、“南海Ι号”沉船等考古发掘成果广受公众关注。
长城保护、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大遗址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不断加强。亮剑执法、约谈整改,雷霆出击、打击犯罪,文物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哈尼梯田、大运河、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土司遗址、花山岩画、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等经过艰辛申遗,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跨国联合、文物援外,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实践、新理念不断融入国际文化遗产领域,活跃、推动了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博物馆深化免费开放,努力挖掘馆藏资源,大力推进各类文物“活”起来,文物展览、文创产品备受青睐,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增进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举国翘首,世人瞩目。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即将揭开新的历史篇章,文物事业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迎着新的历史变革,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遗产强国,文物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针,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文物事业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