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寺东配殿火灾后
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1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法轮寺东配殿近日发生火灾,致使50平方米的东配殿基本焚毁,仅残余墙体及基础,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法轮寺工作人员下班时将刚熄灭的油灯芯放入东配殿纸箱内,随即离开,9分钟后油灯芯复燃引发火灾。
国家文物局表示,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已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意见。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目前,已成立“宁城县法轮寺东配殿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将彻查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清理火灾现场。
法轮寺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始建于清代乾隆十年(1745年),保存基本完好。法轮寺东配殿曾于1937年遭雷击失火烧毁,1939年至1941年重建,约50平方米,为土木双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