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为历史建筑划“保护线”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11-10 11:41:54  来源:齐鲁晚报
核心提示: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全市将利用3-5年时间逐步整治或改造现有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恢复街区的历史空间格局和环境。


  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全市将利用3-5年时间逐步整治或改造现有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恢复街区的历史空间格局和环境。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当前,淄博共有3处历史文化街区(周村古商城历史文化街区、淄博矿务局历史地段、淄川柳泉聊斋历史地段)及若干历史建筑。保护好这些遗产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关键,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全市抓紧编制和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内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部门合理划定,由市、县政府公布。已批准且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重新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历史文化街区要重点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周边环境和非物质文化元素,实施整体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将利用3-5年时间逐步整治或改造现有的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恢复街区的历史空间格局和环境。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当实行分类保护,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养、迁移、重建、拆除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构)筑物。确需建造历史建筑附属设施的,应当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周边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在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构)筑物的,应当经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标签: 历史建筑

本文标题: 淄博将为历史建筑划“保护线”

本文链接: https://www.gujianchina.cn/news/show-2851.html (转载时请保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400-180-1090),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本网站所有图片以及内容页面中的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gujianchina",每日获得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项目策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网站XML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留言反馈 | 违规举报

(c)2016-2024 Gujian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_古建中国-文化建筑行业互联网创新平台 | 中国建筑 | 建筑材料 | 建筑设计 | 建筑施工 | 建筑人才 | 建筑培训 | 建筑文化 | 仿古建筑 | 古建筑 | 古建中国

版权所有:古建家园 浙ICP备16015840号-3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046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902

Copyright©2016-2024 古建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 项目工程

  • 数字建筑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