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金刚碑传统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金刚碑传统风貌街区保护规划范围位于北碚区北温泉镇行政区域内,东至嘉陵江,西到212国道西侧,北临五指山疗养院,南接重庆煤矿工人疗养院。同意该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2.55公顷。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通过对金刚碑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规划,恢复金刚碑街区的传统文化和风貌特色,将其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生活便利、文化繁荣的风貌街区,使其成为重庆传统风貌街区的典型代表之一,成为北碚区旅游服务和文化交流的中心之一。
三、同意将金刚碑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规划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三级。
(一)核心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包括整个金刚碑老街的建筑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沿山溪的两侧,东至嘉陵江边。具体包括三片:一是沿山溪北侧居住片区,二是沿山溪南侧片区和西侧片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3.83公顷。
控制要求:保护核心区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维护街区内的良好生态环境,禁止大拆大建,严格按照小规模逐步整治的方式进行保护和建设;严格保护街巷空间,维护街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不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保留街区内的堡坎、陡坡和河滩湿地等地貌特征。严格保护好街区内的水体和古树名木(包括68棵黄葛树)。核心保护区的建筑以维修和改善为主,对确需拆建新建的建筑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原则和审批程序,新建建筑和拆建建筑,其建筑形式、色彩和风格应与传统建筑相统一,建筑层数控制在2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高于7米),局部可采用3层(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0米),应采用坡屋顶、小青瓦、大挑檐等传统建筑特征形式。对于传统风貌有严重影响的现状建筑,应逐步加以整治改造。
(二)建设控制区
建设规划区在核心区外围,属于核心区风貌有影响的区域。东临嘉陵江,南至212国道的沿山溪两侧的用地范围,建设控制区面积为10.32公顷。
控制要求:维护建设控制区内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对建设控制区内的山溪水体和自然风貌进行严格保护;不宜建设深开挖高切坡的工程项目,并保护好建设控制区内的黄葛树;建设控制区内新建建筑的布局和形式必须与金刚碑老街的建筑风格相协调,临近核心区的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0米,临212国道一侧建筑层数控制在6层,檐口高度控制在24米;对于传统风貌有严重影响的现状建筑,宜逐步加以整治改造。
(三)风貌协调区
风貌协调区在建设控制区外围100—150米的范围内的区域,风貌协调区面积为28.4公顷。主要包括212国道的西侧和北部五指山疗养院,南部重庆煤矿工人疗养院的部分区域。
控制要求:维护风貌协调区内自然风貌和景观视廊,保护规划区内的生态环境,增加区域内的植被;实行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严禁在此区域内采石和开垦土地。保护好区域内的黄葛古树、沿嘉陵江的滩涂湿地和水体,绿线范围内严禁进行建设活动。
四、要在该规划的指导下,重点保护街区的总体风貌、建筑特色、街巷尺度和自然环境。按照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内容,建设好主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街区保护的管理措施和政策,对街区的建设起到切实可行的指导和控制作用,推动该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