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诸暨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现有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57处市级文物保护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的规定,日前,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赵家镇赵家新村芦狮自然村芝泉亭等21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保存状况较好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我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点。
诸暨市第四批文物保护点名单
文物保护点所在镇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针对文物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文保点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