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配合财政部在北京召开文物艺术品进口相关税收专题调研会,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文物局等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一同出席。据悉,此次会议听取了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业界代表及有关专家对文物艺术品回流的情况反映,以及对当前税制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而在畅所欲言之中与会者们也普遍认为,为文物回流减负或将是大势所趋。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在全世界47个国家、200多家博物馆中,中国文物的数量达到164万件。再加上民间藏品,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可能超过1000万件。
事实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力的增强,近年来的文物回流热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然而,每当中国藏家在海外市场大显身手,斥重金购买下流失文物并引发舆论热议时,除了感慨文物本身的命运多舛,人们最终所关注的问题无疑都是直指一个方面,那就是文物回家所面临的进口关税问题。
据了解,2007年,国家税务部门第一次将文物艺术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并与奢侈品放到一类中,规定对于进口的文物艺术品将收取12%的关税;2012年,税务部门对关税税率做出调整,降到6%,此外还要对进口文物艺术品收取17%的增值税;从今年1月1日起,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与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艺术品进口关税再次降至3%。而截至目前,根据新规定,超过100年以上的文物可以免收关税,但仍要征收17%的增值税。
当然也有例外。据悉,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的中国文物进口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曾规定:凡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接受境外机构、个人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等方式获得的中国文物进口,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显而易见,最为这17%增值税困扰的还是个人藏家与一众拍卖企业、古玩商等。有数据显示,近20年来,以拍卖形式回流中国的文物将近10万件。有消息称,尤其是在近10余年的时间中,海外文物的回流已经悄然地从早期由藏家单独带回国内拍卖,转变为海外买家有组织收集然后到国内进行拍卖。由于海外文物大多有清晰的流转记录,在拍卖市场也非常受欢迎。
业内人士也一致认为,长期以来,文物回流的过程中进口关税的影响实际并不算太大,阻碍流失海外文物归家步伐的,主要还是17%的增值税。另一方面,作为我国税收体制的试点尝试,虽然当前京沪、厦门等地建设有艺术品保税区,但是“免税”的范围也仅限于此。从市场的整体建设上看,关于真正的文物回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