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自5月启动以来,因为奖项设置及评审标准,引起许多书法家的“不满”不绝于耳。根据征稿启事,入选作品数量和获奖作者名额大幅度减少;对入选和获奖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书法技能的基础上,将考量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这让众多书法家忿忿不平,影响巨大的兰亭奖本该为书法家提供更多的入选和获奖机会,入选作者和获奖作者的数量不应该下降,反而要升高;一个书法展览活动,何必考量书法家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难道书法家的技能不是书法家的基本文化素质吗?
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结论南辕北辙。从表层来看,对新一届兰亭奖异议颇多的人也有自己的逻辑。书法家人数众多,给书法家更多的成名机会,合乎情理。
但笔者觉得新一届兰亭奖对入选作品和获奖作者的数量确定具有积极意义。既然兰亭奖评选是专业性极强的竞技性评选,就应该以精品意识予以统揽,其表现形式便是缩小入选作品和获奖作品的数量。世界范围内的文艺评奖,奖项的数量也是少之又少。试想诺贝尔文学奖评奖的数量从一名获奖者增加到五名、十名,这个奖项必然会丧失公信力和权威性。同理,茅盾文学奖从四年一届更改为每年一届,其获奖作品的价值必定降低,评选活动本身也会失去应有的魅力。
三年一届的兰亭奖评选活动初衷是为了评出好作品、推出好作者,以评奖引领创作,促进繁荣。但是,以往的“大锅饭”思维,不断增加入选作品的数量和获奖作品的名额,导致书法家们“政绩思维”的形成,日日想荣誉,天天盼获奖,极大扭曲了书法创作应有的文化目的。当得知兰亭奖的评奖结构出现变化,就急不可待地表示反对,似乎兰亭奖评选的改革,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任何奖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与评选的公正、客观,与获奖的数量多寡密不可分。文学界某散文评奖获奖作品动辄几十篇甚至上百篇,屡遭诟病。甚至获奖者不觉其荣,反觉其辱。道理不言自明,获奖者过多,自然影响评选的质量,也不会让读者和观众产生敬畏感和认同感。那一纸获奖证书,除了评定职称,或者在世俗社会得到一点掌声,没有任何作用。
兰亭奖评选对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的要求也引起热议。文化素质果真重要吗,道德评价是不是旧时代的求全责备?这两个问题不是新问题,而是老问题。
对于书法家文化素质的强调,是对当代书法创作的正当要求。书法艺术是综合艺术,它与文学、文字学、金石学等学科联系紧密。把书法创作仅仅理解成写字、写好字,不仅曲解了书法创作,对书法审美也是歪曲。一幅书法作品,书写技能固然重要,但书写文辞的选择、生命情感与艺术创作的融通、创作过程的美学提升,左右着这幅作品的审美基调。陆游讲功夫在诗外,其内涵就在这里。要求书法家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不断增加中西方文史哲的知识,怎能理解成杞人忧天?一些当代书法家的文化素养不容乐观,写错字,抄写思想低下的文辞,装神弄鬼,哗众取宠,俨然江湖道士。对这种行为的姑息,是对书法艺术的发展不负责任。因此,要警惕书法界低级趣味的流行,更要对这种庸俗的行为严厉批判。
传统的艺术批评,道德评价是重要一环。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反思了道德评价的意识形态化,开始质疑艺术作品和艺术家道德水准的关系。那种人好作品就好、人坏作品就坏的逻辑推断缺乏理论依据。中西艺术史不乏坏人写出好作品,好人写出坏作品的例证,但那不是主流,是漫长艺术长河中的支流,没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更多优秀的艺术作品,一定是学识渊博、思想深刻、人格伟岸的艺术家们所创作。高贵的人格,对世事的真知灼见,对人类命运的忧患,绚烂的情思,以他人为重的立场,才是创作出优秀艺术作品的前提。
美国总统肯尼迪曾说:不要问美国给你们什么,要问你们为美国做了什么。套用这句话,不要问书法给了我们什么,要问我们给了书法什么。不否定名利场的“名利”二字很重要,但比“名利”更为重要的精神力量更应该被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