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山歌只管来,拿条凳子坐下来;唱到鸡毛沉落水,唱到石头浮起来。”在梅州青青的山梁上,潺潺的溪水边,广阔的田野里,秀丽的梅江河畔,可以听到宛如天籁之音的客家山歌。不仅是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乐、火龙舞、席狮舞、广东汉剧、五华提线木偶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都是客家文化代代传承的生动见证。
在我国,以“非遗”为代表的传统工艺门类众多,涵盖衣食住行,遍布各族各地,而乡村,则是一个重要的载体。乡村,不仅是个自然地理概念,也是文化概念。我国有着底蕴深厚的农耕文化,这种农耕文化是“非遗”的土壤,是“非遗”的传统表达。
“非遗”作为民族文脉的精华,是广大农村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其保护与传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遗”,是乡村文化“活”的灵魂,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资源,就是在提升美丽乡村的文化内涵和品质。
民俗学家刘魁立先生对“非遗”的保护传承有个形象的比喻:活鱼须在水中看。如果说把“非遗”比作“活鱼”的话,那么,“水”就是广袤的乡村沃野。文化部门应该充分利用乡村的文化活动让它们回到村民的生活中,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它们得到创新发展。
民盟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陈巴黎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最优秀的传统文化,从地方小吃、服装服饰、手工技艺、体育杂技到传统中医、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笔墨纸砚、民间文学,蕴含了自然科技、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等综合根脉,尤其是从物品到人品的人与物交融升华,从地域到国家的民族情怀。
在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马盛德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还是一种文化身份,是一个系统的知识体系。比如,“二十四节气”其实是一门非常精确的科学,是中国人的一种时间制度,最终上升为一种国家的历法;比如土家族的织锦、壮族的织锦、侗族的织锦、黎族的织锦,在色彩、图案、样式等方面各有特色;还有民族建筑样式,如傣家的竹楼、藏式建筑、徽派建筑等都成为一种文化标识,让本民族的人一见到这样一种样式、图案和色彩就产生亲切感、认同感。这些文化遗产综合起来,所产生的文化认同感,便成为我们国家和民族文化身份的重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