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但是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开发利用却明显不足,发展和保护之间的不平衡使得城市文化遗产流失比较严重。”
近日,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农业、无党派界别讨论会上,政协委员沈爱红提出建议,要加大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健全保护利用机制保障,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延续城市文脉,让百姓在感受城市发展变迁的同时,能够留存城市记忆,提升文化自信。
据沈爱红介绍,现阶段,宁夏对历史建筑保护及开发利用和上海、南京、天津、成都等发达城市有很大差距,目前还没有特色明显、运营成功的历史建筑开发利用的案例。虽说银川市政府对第一批16处历史建筑进行了挂牌保护,但还有一些现存的历史建筑面临被拆除的境遇。
一些拥有历史建筑的产权单位都将其视为自身发展的负担,不愿通过投入进行改造利用。从其他城市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状况来看,发达地区对历史遗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非常高,有些地方不仅成立专项资金每年对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进行补贴,还专门成立投资公司开发运营历史建筑。依托历史建筑改造利用的区域均成为了一个城市最具特色和最具吸引力的地标性区域,也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城市旅游景点。
我们不能只看到眼前历史建筑改造的成本,而要看到对其合理开发利用后所带来的长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沈爱红建议,要理性对待城市的开发建设,加强全社会保护历史建筑的意识,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机制和法律保障,创新投融资及开发运营模式,促进历史建筑的有效开发利用,让历史建筑真正成为留存城市记忆的符号,彰显城市文化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