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是人类文化与其产生、发展的自然环境、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科学技术以及经济体制等环境因素综合作用、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相比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在进行保护和开发,从生态重建的角度着重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社会人文环境更为重要。用发展的眼光重构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文化生态系统,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维护其稳定、平衡,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尤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生态危机
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考察可以发现,古老技艺的传承十分艰难。以河南朱仙镇木板年画为例,开封木版年画艺术馆馆长任鹤林先生曾说,一些年画作坊为了追求商业利润,盲目进行翻刻印刷、粗制滥造。艺术的传承绝不是对形式的模拟,而是要认真挖掘传统艺术中最本真的价值,寻找能够承载现代文明的艺术能量。目前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内耗性传承。传承人为了追求更多经济利润,往往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资本极力转化为经济资本。为了经济利益,各家老店甚至各持一家,互相诋毁,争抢“老字号”,导致内耗严重。
二是变异性传承。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利益者、守护者,既是被保护的对象,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我们应该尊重传承人的基本现实诉求,保障他们的现实利益,避免传承变异的情况发生。
三是破坏性传承。破坏性传承往往表现为被动的破坏,例如由于过度开挖导致原材料供应不足,或者是因为城市化发展导致原材料难寻。原材料的运用决定了文化遗产的形态面貌和质地品格,也决定了其艺术形式的特性、价值、地位,在漫长的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文化遗产的艺术形式与原材料之间建立了休戚与共、唇齿相依的联系。失去了相应的天然原材料,也就意味着确立自身、表现自身、延续自身的客观本质的丧失。所以说,天然原材料一旦枯竭,任何代替品都无法逆转和挽救相关传统手工艺的消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重构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要求我们必须从本源出发,在生态重构的视角下进行科学保护,将非物质文化放到整个文化环境中去考量,并力求在不伤及艺术精髓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审美观、唤起文化认同感,并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建设。
第一,要培养和细化专业人才团队。专业人才应该由专业学者、专业艺术创作者、传承人组成,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者。专业学科的建立,专业人才的培养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架构的细化,区域文化课题的周密分工,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和抢救,国际平台的平等交流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大部分传承人已经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必须与时俱进、有所变革。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素养,他们的努力往往无法获得理想效果。因此,在高校艺术教育中设立民俗艺术学研究专业,对于传统文化传承和高校专业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要完善保护规制。政策法规的制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的保障。2011年6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随后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条例。但是保护条例仍比较笼统,缺乏对具体门类详实的保护措施和实施办法。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的宣传力度有所增加,不少传承人甚至一年都有半年的时间外出表演、宣传。但更长远、实质性的扶持却微乎其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的制定是一个持续系统的过程,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在实践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调整。相关部门应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习俗、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等特征,制定更为细致可行的地方政策,将保护落到实处。
第三,要搞好区域文化建设。区域文化建设不是狭隘的维护或者保持乡土文化的原样,而是要发掘那些被遮蔽的乡土文化生存智慧,以构建体现“天人和谐,文明共生”的生态文明。我们应该借助人类学等学科的方法,将我国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到国内和国际环境中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从细微之处挖掘民间乡土文化中蕴含的现代价值。
第四,要完善生态博物馆、民俗资料馆、民俗文化生态区等设施。生态博物馆是各国文化遗产研究、人类学研究学者不断探索总结出的一个有效、合理的文化传承的办法,这种方式也逐渐被各国接受和推广。生态博物馆有传统博物馆所不具备的传播优势,对于传播生动的、变化的、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陆续在贵州省、广西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建立了16个民族生态博物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舆论支持和政策倾斜,同时,联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经过严谨的组织、考察、策划,推动建成有地域特色的生态博物馆、民俗文化生态区等设施、场所,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空间。
第五,建立或者鼓励发展专业的决策咨询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任何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操作都将带来严重的损害。建立专业咨询机制,减少政府干预,避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限制性、破坏性的保护。
第六,制订创意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结合的品牌战略计划。培育创意文化品牌可以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达到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制订创意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的品牌战略目标,应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指导思想,坚持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意文化产业开发并重,着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高品质、高品位的艺术品牌,发挥产业联动和区域经济的互动作用,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打开多渠道经营模式,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并促进非物质文化相关文化产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还要结合当代人的审美观念制订品牌战略方针。从现代人的主体立场出发,关注当下,结合当代人的审美心理感受,创作出既有较高艺术价值、符合人类总体价值取向的审美趣味与价值内涵,又能体现文化异质性的,真正具有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作品。
第七,要强化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国际间的非物质文化交流对保护世界人类文化生态的完整以及我国文化安全,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广中华文化,开展双边文化合作,在国际舞台上树立文化大国的形象,获得国际社会的赞赏与肯定。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我们与国外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够。我们应该积极争取有深度的国际间合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艺术理论家和文化遗产研究学者几方面共同展开国际间交流,推广中国非物质文化。借国际学者先进的研究理念和专业技术,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创新、传习、推广做努力。
生态重构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需要我们不断审视传统艺术在新语境下的变化。结合产业化的发展方式,寻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环境下的传播方式,在坚守传统艺术本质的基础上,运用国际化语言进一步展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文化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