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泠秋拍
战国·青铜错金银越王旨殹(不光)剑
铭文:1. 戉王旨殹曰。
2.戉王旨殹曰。
3.自乍用佥曰。
4.自乍用佥曰。
5.戉王旨殹自乍用佥唯曰。
说明:1. 此为著名的国君越王勾践第四代玄孙越王殹(不光)佩带的王剑。
2. 在已知的数把越王旨殹(不光)剑中,此剑在工艺、书法上皆属上乘,是越国青铜铸造技术的代表。
3. 剑格与剑首采用金银混错技法饰鸟虫篆,铭文达30字之多。
4. 剑格铭文竖写横列,在以往所见传世或出土的越王者殹剑(包括越王不光剑)中尚是首例,填补了越王者殹剑过渡到越王丌北剑之间在剑格铭文书写形式上的缺环,历史价值极高。
5. 古越国即在今杭州,此剑重回故地,王者归来。
长:49.5cm
出版:1. 《塩冶金雄收集品》第二八号,昭和十三年(1938年)。
2. 《开馆记念——新田美术馆名品图录》第十九号,昭和五十一年(1976年)。
越王旨殹青铜剑为宽格式,通长49.5公分,宽5公分,铭文铸于剑格两面和剑首,鸟虫书,隔字错金银。铭文内容虽属常见,但句中却含有纯装饰用文字,而且剑格上所铸铭文为竖写横列,这在以往所见传世或出土的越王者殹剑(包括越王不光剑)中尚是首例,恰好填补了越王者殹剑过渡到越王丌北剑之间在剑格铭文书写形式上的缺环。同时,也从另一侧面印证了越王丌北剑的年代。
铭文位于剑格正面10字,其中重文5字,4字错金、6字错银;背面10字,其中重文5字,4字错金、6字错银:
戉王旨殹古,戉王旨殹古,
自乍(作)用佥(剑)古。自乍(作)用佥(剑)古。
剑首10字,环绕一周,其中5字错金、5字错银:
戉王旨殹自乍(作)用佥(剑)。隹(唯)古。
“戉王”即“越王”。越国国名青铜器铭文一般写作“戉”,或赘增邑旁作“”,典籍常作“越”,也有作“粤”的,为通假字。“旨殹”,越王之名。其中“旨”为“者旨”之省,读为“诸稽”,是其氏称,“殹”则为其名。因此,器主之名全称当作“戉王者旨殹”,也就是“越王诸稽殹”。
我在考证越王的氏姓时已指出,越王是彭姓诸稽氏。虽然青铜器铭文中的越王“者旨于睗”即“诸稽于睗”,也就是句践之子鼫与,经过各家考证,已成定论,但可惜考释者大都偏重于从“对音”的角度来考虑,而忽略了“诸稽”为姓氏这一点。陈梦家先生虽然在《六国纪年》一书中提出“越王中亦以之为名(或姓),如下述之诸稽于赐”的怀疑,但他在考证淮南出土的铜器铭文时却没有再坚持。事实上,在越王“诸稽于睗”的全名中,“诸稽”为氏,“于睗”为名,而《越绝书》作“与夷”乃“于睗”的同音通假字,《吴越春秋》作“兴夷”,“兴”为“与”的讹字。
“男子称氏,女子称姓”,越王名作“诸稽于睗”,正符合我国古代这一习惯。应该说越王的姓氏,早在出土的铜器铭文上已经是很清楚的了。其实,越国有诸稽氏,已见于史书,《国语·吴语》记越王句践“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诸稽郢”名字的构成即是以“诸稽”为氏、“郢”为名,此事《史记·越世家》作:“(句践)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则将“诸稽郢”省写作“柘稽”(“柘”为“诸”的同音通假字),是其证。
“男子称氏,女子称姓”,越王名作“诸稽于睗”,正符合我国古代这一习惯。应该说越王的姓氏,早在出土的铜器铭文上已经是很清楚的了。其实,越国有诸稽氏,已见于史书,《国语·吴语》记越王句践“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诸稽郢”名字的构成即是以“诸稽”为氏、“郢”为名,此事《史记·越世家》作:“(句践)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则将“诸稽郢”省写作“柘稽”(“柘”为“诸”的同音通假字),是其证。
越王诸稽殹即越王翳,“殹”字典籍写作“翳”,“翳”字本从“殹”得声,二字故可相通。近年新发表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系年》,记有三晋与“戉公殹”联合伐齐之事,戉公殹即越王翳,亦可为证。
越王翳为越王州句之子,继州句为越王。青铜器铭文的越王“州句”之名,典籍写作“朱句”(“朱”为“州”的同音通借字),其为越王不寿之子,是越王句践的曾孙。《竹书纪年》载:“于粤(越)子朱句卒,子翳立。”《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则作:“王翁卒,子王翳立。”从出土及传世的越王兵器看,州句之名从未有写作“翁”者,是《史记》等记州句之名当有误。越王翳在位时间甚长,《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云:“(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粤(越)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在位共36年(公元前411——前376年)。
1998年6月我于香港中文大学张光裕教授处获见一件越王旨殹剑的铭文摹本,只有剑格背面及剑首摹本,曾作小考,此剑铭文错金,剑格正面4字、背面8字(两端各增有一装饰文字),剑首环列12字,铭文作鸟虫书,构形同于以往著录之越王嗣旨不光剑和越王不光剑。此剑越王名字剑格作“者旨不光”,剑首作“旨殹”,可证“者殹”即“者旨殹”之省写,更证实了“不光”和“翳”确为一名一字。越王不光即越王翳,由此可成定论。至于名与字同见一器的例子其他兵器也有,如吴王光戈、攻敔王光韩剑,“光”与“(韩)”即一名一字。1974年于安徽庐江汤池出土的攻敔王光剑,铭文为“攻敔王光自乍(作)用鐱(剑)。余允至,克戕多攻。”名与字也是分列两处,可以参看。
2006年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天子坟虎形山30号战国墓出土的一件越王旨殹剑,铭文错金,剑格正面4字,其中重文2字;背面4字(两端各增有一装饰文字),剑首环列12字。铭文除剑格背面只有4字作“者旨不光”外,其余皆与上剑铭文相同。益阳出土的越王旨殹剑再一次证实了我的考证。
迄今所见有越王者殹之名的剑共三件,上述两剑形制皆作窄格式,另有一件残剑的形制为宽格式,三剑的剑格铭文皆作对向排列。新发现的这件越王旨殹剑,形制为宽格式,剑格铭文作竖写横列,这在越王翳剑(或越王不光剑)中实为首次出现。而以往所见这种宽格竖写横排的铭文形式衹见于越王丌北剑。虽然从铭文考证的角度我已指出越王丌北就是越王无彊、为越王翳之子?,但在越王翳(或越王不光)剑至越王丌北剑的铭文书写形式上却找不到实证,新发现的这件越王者殹剑恰好填补了从越王殹剑过渡到越王丌北剑之间在剑格铭文书写形式上的缺环。
1987年于安徽安庆王家山战国墓中出土了另一件越王亓北古剑,铭文中除剑格背面之“旨”(字原误)字写作“佥(剑)”外,其余与上海博物馆藏剑全同?。由于越王之名剑格作“丌北古”,剑首写作“丌北”,学术界一直以来皆认为此越王全名为“丌北古”,剑首称“丌北”乃是省写,而未曾引起过任何怀疑。
总之,新发现的越王旨殹剑,可以认定为越王句践曾孙越王州句之子越王翳所作之剑,错金银鸟虫书铭文不仅记载了越王翳的史实,而且为解决越王丌北(即越王亡彊)的名字在越王兵器铭文中的准确释读提供了一把钥匙,同时剑格书写形式也填补了越王者殹剑过渡到越王丌北剑之间的缺环。其制作一流,工艺精湛,书法优美,保存完好,流传有绪,不愧为越之重器,国之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