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当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硬性措施,其中特别提出,要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在两会期间印发的这份《意见》,引起了来自苏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热议。
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好古城古镇、传统村落,留存珍贵的历史文化风貌,是苏州代表多年来持续关注的焦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杜国玲、钱海鑫、王芳等在多次全国人代会上,或提交相关议案建议、或在审议发言中疾呼,呼吁有关部门加以重视。苏州代表们表示,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印发,说明国家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的保护提到了和文物保护同等重要的层面上,苏州代表在欣慰之余更是充满自豪。
钱海鑫代表告诉记者,经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我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数不胜数,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半数以上都分布在古城古镇和传统村落中。这些年,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古城古镇在打着保护性旅游开发等旗号的建设中遭受着不可挽回的破坏,传统村落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大量消失,“大量古城镇、古村落和文化遗产被拆毁,一个又一个承载历史、文化和记忆的载体被消灭,令人非常痛心。”
近年来,生态文明一直是焦点话题,从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到代表们在审议中的发言,都紧紧围绕这一议题。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王芳代表在审议讨论中多次谈到这个话题,她认为,生态保护是一个大命题,不仅仅局限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还涵盖了对历史记忆、
传统文化、手工技艺等各个方面的保护和传承。“在城市建设中,我们要把‘根’留住,不仅仅着眼于传统建筑的保护,还应保护好物质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生态的方方面面,”王芳代表说,“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也要同时重视对传统乡村风貌的保护,首先确立传统村落物质遗产与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思路,把传统村落所依存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
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杜国玲代表领衔向大会提交了两份关于尽快制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和《国家传统村落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国家尽快完善顶层设计,切实保护好这些承载着中华民族乡土文化和历史记忆的“活化石”,两份议案都得到了代表们的热烈响应和附议签名。得知国务院也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这一要求写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州代表们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了严格责任追究,新增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苏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认同,这一规定强调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代表们在议案中也提出,要通过国家立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村落。苏州代表在提交的两份议案中还提出了更严格的追责标准,建议对破坏和阻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