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扎根民间、心口相传,被誉为人类的生命记忆、活态文化基因,也是联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
笔者认为,要,就要完善机构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可成立非遗保护中心,安排专人专职负责非遗工作;建立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非遗保护工作方案;设立非遗扶持资金,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补助。
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要着力完善名录建设,构建非遗保护体系。各地可以名录项目和传承人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建立完善非遗普查制度,开展日常性的非遗资源普查,运用各种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非遗资源体系。同时,还可以建立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重视对民间艺人的扶持,使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要加强宣传工作。各地可从提高普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入手,积极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业务培训班,加大对普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普查人员全面掌握普查的内容、程序、步骤和要求,并可以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全面有序进行的指导思想开展普查工作。
此外,充分利用电视、横幅、展板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利用各种媒体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宣传展示,打造民族民间艺术形象、活动和品牌,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培养群众的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媒介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激发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非遗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