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从春秋到战国的社会,是在一种“变革接着变革、战争连着战争”的态势中得以进步的。
在这样一个大变革、大动荡时代,晋国之所以能纵横捭阖,称霸诸侯,在中国历史舞台上演出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大剧,主要取决于其在六百年的发展进程中,始终贯穿着变革的主线,高扬着创新的主题。
晋国的历史,是顺应潮流、追求进步的历史,是勇于变革、革故鼎新的历史,也是内增实力、外展形象的历史,对西周社会变革、华夏文明进程、三晋文化演变,有着举足轻重的历史作用。
夏政戎索 晋国变革的前奏曲
如果说晋国变革创新是一部雄浑博大、荡气回肠的交响乐,那么“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则是这部交响乐的前奏曲,在中华文明的大舞台上浑然作响。
西周时期叔虞封唐时实行的“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策略,即在政治制度上用“夏”的传统之“政”管理夏民,用“戎”的世传之“法”驾驭戎人,是一个求同存异、宽厚包容的治国新政,为晋国的发展强大起到了重要作用。
“启以夏政”带来大发展
叔虞受封治唐后,便积极地实施“启以夏政”的既定方针,根据本国实际情况,灵活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实施了一套比较宽容的政策,鼓励民众革新农具,发展生产,兴办水利,农业技术也向着深耕细作发展,使得唐国逐渐得以大治,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叔虞到任后不几年,由于“启以夏政”、政绩斐然而“感召”了上天,地里长出了特别高大、丰硕的植株“嘉禾”,出现了禾苗“异亩同颖”的祥瑞迹象。于是,叔虞就向周王室“晋献嘉禾”,受到周成王的嘉奖和周公的赋诗相贺。这件被唐人视为莫大荣耀的“盛事”,一方面反映了唐地丰收的好年头,另一方面也折射了唐国新政的好景象。
燮父从父亲手里继承了唐国,又进行了一个极具魄力的变革——迁都于晋,即今天的曲沃县曲村一带。迁都后的燮父继续贯彻“启以夏政”方针,使得晋国实力不断增强,他便于此大兴土木,修建宫室,据说由于严重“超标”还引起了周王室的不爽。今天,我们还能从曲村——天马遗址,透过那大片的居住址、用于高等级建筑的瓦件、制作青铜器的陶范、平民到高等级贵族墓地、国君墓地中9组19座晋侯和夫人墓葬,尤其是以48辆车和100余匹马豪华阵容陪葬的晋献侯祔葬车马坑,依稀看到当年社会变革给晋国带来的强大实力和壮观的历史风貌。
“疆以戎索”促进大融合
晋国作为军政合一的国家,在其诸多对外关系中,如何处理与周边戎狄的关系始终是一个大问题。
据《左传》所载,环居晋周围的属于戎狄的部族有姜戎、大戎、小戎、骊戎、犬戎,扬、拒、泉、皋、伊、洛之戎、陆浑之戎、东山皋落氏、潞氏、甲氏、留吁、铎辰、鲜虞、肥、鼓等。大体说来,这些戎狄多居于吕梁、太行、中条山内,分布在晋周围地区,与晋国犬牙交错,息息相关。
晋开国之初积极实行“和戎狄”策略,同时在某些时期和地区实行兼并与融合。“曲沃代翼”后,晋国的疆土开始逐渐向外扩展,但并没有多少对戎狄的战争。直到献公起始,晋国才真正开始伐狄扩张,大量兼并华族小国,但同时也附之以和平结盟和联姻结亲等多种手段,如献公纳娶戎族两名女子为妻,大戎狐姬生文公重耳,小戎狐姬生惠公夷吾,献公又娶骊戎之女骊姬等等,可以说,晋国公室的血统中含有戎狄的基因,也足以看出晋与戎狄千丝万缕的联系。
晋国实施“疆以戎索”的社会变革,正确处理了与不同部族、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种势力的关系,与唐为邻的部落先后归附,促进了华夏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合,形成了富有创造性、开放性的晋文化特色,并影响了整个中原地区华夏文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夏政戎索”新政的消极影响也逐渐地显露出来,比如,晋人宗法观念的冲淡导致了公室统治基础的松动,同时也助长了尚功重利风气的滋生,悄然改变着晋国的发展格局和历史命运。
强国富民 晋国变革的主旋律
春秋战国时期,晋国是中原逐鹿的必争之地,各国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焦点始终纠结于此。这种复杂的政治局面,迫使晋国统治者不得不适时应变,尚法图强。
进入春秋前后,在“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新政的不断作用之下,晋国发生了“曲沃代翼”的重大社会变革,这不仅仅是公室或宗族之间的权力转移,而是晋国全面变革道路上的一次飞跃,从此奏响了晋国争霸的主旋律,掀开了晋国发展的新篇章。
士蒍之法:巩固公室君权的撒手锏
“曲沃代翼”后,晋献公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十分严峻。从内看,立有汗马功劳的公族已成尾大不掉之势,都滋长出觊觎君权的欲望,兑现功德地位构成严重威胁。往外看,当时周边齐、楚、秦已经或者正在崛起,晋国区区一军兵力,难以抗衡环峙四周的几大邻国。
山重水复的迷茫中,晋人们思考着一个历史性的课题:晋国,路在何方?
晋献公毕竟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为了巩固新生政权,他坚决推行“士蒍之法”:政治上,大胆起用异姓人才,诛杀“桓庄之族”,实现“国无公族”,彻底解决了公族争夺君位问题,沉重打击了传统宗法分封制度,加强了君权的基础,维护了晋国的统治;军事上,将晋国军队从一军扩充为二军,壮大了军事实力,强势推进对外伐疆拓土,先后攻灭骊戎、耿、霍、魏等国,史称“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成语典故“假虞灭虢”、“唇亡齿寒”就出自于此。晋献公果敢变革,“国无败绩”,实现了晋国历史上新一轮的大发展。晋惠公时期实行“作爰田”和“作州兵”改革,推进了社会生产发展,增强了国家军事实力。惠公之后,怀公继位,内无良臣鼎助,外有重耳觊觎,与其父一样,不修德、不思变,被迫弃城逃亡,最后被文公派人杀死。
晋献公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了“国无公族”,但也带来了矫枉过正、公室统治基础动摇和继承体系缺失的弊病,给晋国往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郭偃之法:成就晋文公的霸主梦想
公元前636年,晋文公接手时的晋国也是一样,由于连年内乱不休,民众赋税十分沉重,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周边,秦国心怀叵测,宋国称霸不遂,楚国势力大增,诸多小国与楚结盟,对晋构成严重威胁。晋文公借鉴齐桓公治国经验,以“郭偃之法”为抓手,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政治上,整顿吏治,弃怨任贤。他虽然没有否定传统的“亲亲”,但更强调“尚贤”,大胆采用“明贤良”、“赏功劳”、“举善援能”等开明的用人宗旨,所任用的都是公室和异姓中有功、德、才之人,从而使得文公能驾驭群臣、政由己出,晋国也吏治清明,人尽其用。
经济上,奖励垦殖,发展生产。他主张改革分配体制,采用“君食贡”制度,要求国君不保留土地,而是从土地拥有者那里收取税赋。实行比较宽松的经济政策,裂地分民,轻赋薄税,调动民众的生产积极性;调整生产关系,鼓励通商,多种经营,促进和繁荣社会经济。
军事上,改革兵制,扩展编制。改变国君自任主帅制度,实行军政合一改革,训练卒乘,选拔将帅,正卿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并将军事编制由二军扩充到三军、五军,把晋国打造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军事大国。
晋文公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文公修政,施惠百姓”变革主旨,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讲,都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使晋国呈现出空前的盛世景象,成为中原诸侯霸主长达一个半世纪之久。
但是,以官制改革为核心的文公改革,虽然以尚贤尚功取代了任人唯亲,打破了宗法血缘关系,但由于没有彻底消除分封制,因此又为异性世族的孕育提供了温床,催生了六卿体制的形成,给晋国的命运闪露了一个危险的信号。
赵宣子之法:晋国霸业延续的“常法”
文公薨逝,襄公继位。此时晋国社会变革的力度有增无减,新的革新思想也不断衍生,特别是晋成公时期的赵宣子之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晋国变革和进步的思想。
赵盾亦名赵宣子,是晋国变法图强的主力派,他执掌国政后,在晋献公“士蒍之法”和晋文公“被庐之法”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革新措施:
一是行政方面:制事典、本秩礼,即完善法律条文,明确量刑标准。二是刑事方面:正法罪、辟狱刑,即明确刑事法规,昭雪沉冤积案。三是民事方面:由质要、董逋逃,即使用契约帐册,捕逃亡的奴隶。四是吏治方面:续常职、出滞淹,即举贤赋职任事,罢免庸官懒吏。
赵宣子将所制定的“事典”授予太傅阳子和太师贾佗,在晋国颁布执行并“以为常法”。这是晋文公改革以后的又一次全面的大改革,对于晋国政局的稳定,对于法家思想在晋国的孕育,都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同样,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赵宣子改革的重心是异姓公族制度,那些异姓卿族不仅出任公族,而且执掌军事,这样就使得以“旄车之族”赵氏为标杆的私家势力空前膨胀,在威胁公室生存的同时,也打破了权卿之间的平衡,加剧了卿族之间的内斗,对晋国的发展进程带来了严重影响。
范武子之法:晋国走出低谷的助推器
景公即位之初,国内形势一片混乱,卿族势力依然强大,公室权力不断消弱;国外形势也很严峻,东有赤狄盘踞,西有秦国骚扰,南有楚国北侵威胁,北有白狄侵边之忧,陷于四面包围、岌岌可危的情势当中。
晋景公为一代贤明君主,他能认真汲取自己在晋楚“邲之战”中的惨败教训,大胆进行改革,力推霸业复兴。景公变革的亮点是废除“赵宣子之法”、制定并力推“范武子之法”,其核心理念是“崇公室,抑强家”,同时加强社会秩序整顿和军事改革,在三军的基础上增加新三军而成六军,实施灭狄、联齐、结吴、牵秦的战略思路,达到了既缓和卿族内部矛盾,又增强对外抵御能力的目的。晋景公晚年改革更有大手笔,将国都由绛迁往新田(今侯马),并依照“范武子之法”成功地发动了著名的“下宫之役”,消除了专横跋扈的赵氏家族,取得了公室对卿族的第一次胜利。
晋厉公执政时期,对内,他以“范武子之法”为据,效仿其父景公发起“车辕之役”,一举铲除了郤氏三卿五大夫势力,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卿族对公室的威胁。对外,为了与秦、楚等强国争霸,他侧重于军事改革,将六军缩编为四军,精兵强将,辅以公族,使晋国一连取得对秦“麻隧大战”和对楚“鄢陵大战”等战事的胜利。
“范武子之法”是晋国的第四部法典,其核心是增强公室地位,抑制卿大夫权利。但是,这部法典的实施,却又激化了公室与卿大夫之间的矛盾。
和合戎狄:实现悼公复霸的夙愿
公元前573年,年仅十四岁的晋悼公继位。当时,百姓疲惫不堪,社会秩序混乱,公族与卿族矛盾白热化,政局陷入又一次大动荡,中原诸侯对晋多有不满,纷纷叛离。如此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要求他必须针对时弊,厉行改革,实行新政,重振国威,实现晋国复霸目标。
悼公少年老成,思维缜密,作风沉稳,不务虚名,上任始初即重新修订“士蒍之法”和“范武子之法”,着力推出“和合狄戎”等一系列新政:
政治上,肃内政,任贤良,尽其才,启用魏相、士鲂、魏颉、赵武为卿,命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起用士渥浊、右行辛、弁纠、祁奚、荀宾等为官。
经济上,只在家闲时起征农民,促进农业发展;放宽对渔猎山林湖泊的禁令,解放生产力;轻徭薄赋并免去旧债,拿出粮食帛布救济贫困,改善百姓生活。
军事上,将新军与下军合并,精简大批冗员,取消卿族御戎,充实一线兵力。同时,派遣司马和军尉,用以御车训马和加强军队纪律,提高军事作战能力。
外交上,采取和合戎狄策略,与狄戎缔结盟约,促进北方安宁并向南扩展;谦让礼遇诸侯,合理规定朝聘纳贡数量,给予担负太重的诸侯以平均分担权利。
改革创新,韬光养晦,悼公治理下的晋国,卿大夫之间的利益得以平衡,公室与卿族的危机得以缓解,社会生产力得以发展,国家实力得以增强,引领晋国再次走向全盛,最终实现了恢复霸业的梦想。
但是,悼公的改革还是没有也很难从根本上遏制公室与卿族的争权夺利,其结果也使得权力更加集中到六大卿族手中,且在不断整合中愈发危害着晋国的国体。
范宣子刑书: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
春秋最后一百年,晋国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开始瓦解,阶级矛盾与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日益激化。为了维持统治,晋平公八年(前550年),范宣子在以往晋国法典的基础上,制定了“范宣子刑书”,它是晋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从国家总法中分离出来的刑事法规。但其问世后却被藏于秘府,为贵族所垄断。40年后,由于晋国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统治者面临空前的危机,晋顷公十三年(前513年),晋卿赵鞅、荀寅才把范宣子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范宣子刑书”顺应了历史变革的潮流,是当时政治法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晋国由礼治走向法治的标志,被公认为我国最早公布的成文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良莠同生 晋国变革的成与败
晋国尚法求变,强国富民,从西周初年分封的甸服小国一跃而为春秋时期的五霸之最,左右天下大势、引领时代发展150余年。
然而,一个曾经创造了辉煌霸业的超强大国,却被享受改革红利而起家的韩、赵、魏三家瓜分。无疑,“三家分晋”也是一次历史性的大变革,但是,晋国的这个命运大结局究竟有着怎样的经验和教训?
纵观六百年晋国的发展史,似乎走过的是一条小宗代大宗、庶系代嫡系、卿族代公室的历史轨迹。然究其原由,最根本的应当不在于礼崩乐坏、自相厮杀,而变革创新者生、固守成规者亡,才是不可规避的历史必然。晋国变革创新的特色、经验和教训主要表现在:
——尊王争霸、强国富民的大主题。晋国率先打破世袭制,建立郡县制,调整生产关系,封建因素滋生,百姓履亩而耕,经济蓬勃发展,国力不断增强,使晋国成为最为强盛的春秋霸主,影响了中华文明发展的总体进程。
——因势而动、适时即变的大态势。在国内出现内乱危机、政权到了崩溃边缘以及每个历史发展的重大抉择关口,晋国都循着国家的根本利益、针对国家的现实需要,大刀阔斧地进行全方位改革,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的大胸怀。晋国立国伊始就注重改革对外关系,实行“和戎”之策,把自己和周边少数民族融合为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互惠交往,对缔造多元一体的大中华,具有成功的实践意义和重要的推进作用。
——思想解放、文化繁荣的大手笔。晋国重用人才,广开言路,涌现了一大批有能力、有抱负的名臣贤卿,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促成思想解放和文化繁荣,成为中国法家思想的重要策源地,左右着秦汉以后中国政治的主流。
——内外兼顾、统筹推进的大格局。晋国的几百年间,国内矛盾的激化和诸侯强国的骚扰,共同威胁着晋国的安全。晋国着眼于现实和长远,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推行战略变革,改善周边环境,为晋国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君卿互杀、功过相抵的大殷鉴。剪灭公族、匡扶异姓,抑或捍卫君权、打击世卿,对于晋国来说都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历史的进步性。但它又像一把双刃剑,在为晋国前进之路披荆斩棘的同时,也为其日后发展留下了致命硬伤。公室与卿族、嫡系与庶系、大宗与小宗,良莠同生同长,正负相抵相消,最终在厮杀决斗中导致了晋国的灭亡。
同样,由晋国分裂出去的韩、赵、魏三国最终也没有躲过强秦的铁蹄。当然,久分必合、天下统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但细究起来,三个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战国社会大转型时期,没有秉承晋国务实、竞争、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没有发扬晋国渊源流长的优秀文化传统,加之任人唯亲的官场政治、不能审时度势的保守意识以及未能建立积极有效的社会可控机制,因而导致了昔日辉煌的衰落,重蹈了祖先灭亡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