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说,奴隶制社会早在我国秦汉之交便以终结,仿佛在全世界还生活在奴隶制的悲惨时,汉朝就已开创平权盛世。
但这样的认知是真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奴隶直至清朝仍然存在,并且广泛存在于生活中。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汉朝这个首先被踢出奴隶制的时代,究竟有多少奴隶。
亚里士多德早就对奴隶的定义有了清晰的解释
既然要谈奴隶生活,那么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奴隶。古希腊作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多次提到奴隶概念,他认为奴隶属于有生命的财产。现代人对奴隶的认识则更为一针见血,在新华词典中,奴隶的定义是:阶级社会中受压迫、剥削、役使的没有人身自由的人。
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奴隶的核心特点就是没有人身自由。具体表现有被作为财产而不是人,可以被随意买卖。除此之外还伴随有被剥削、地位低下等特点。
以这样的精确定义,我们不难发现在秦汉两代的史料中奴隶是广泛存在的。只不过当时他们并不被称之为奴隶,而是根据不同的身份,被称之为奴、婢、僮,又或被称之为臣、妾。这些称谓不同的奴隶虽然身份各异,但都可以被当作财产买卖。王莽在谈及奴婢时就提到: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
在先秦之后的时代里 奴隶也是广泛存在的
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记载了商鞅变法时“名田宅妾以家次”。提到早在秦代便将妾与田宅等财物归于一类用于奖励。又如汉初季布被刘邦通缉时,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也同样印证僮可以被出售。
除了史料记载,还有出土文物证明这一情况。《居延汉简》和《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中,都将奴隶作为财产与牲畜田产等同,还标注了价格。
虽说奴隶在一定程度同财产等同,但仍被看作是人,只是地位低下。《僮约》中提到,奴隶不得有二言。而汉律中规定奴隶状告主人或者主人的家人,是不予受理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
正因为如此,所以奴隶在当时连庶人都不如,能成为庶人竟是一种恩赐,要得到国家开恩或者满足一些法律规定才行。如《汉书?文帝纪》所载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后律》中规定主人死后无合法继承人,可免奴隶为庶人的规定都反映了奴隶比平民更低等,身份无法自由变更。由此可见,至少在汉代,奴隶确切的存在于中国社会之中。
既然汉朝有奴隶,那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作为奴隶,最主要的任务当然是替主人工作。在世界各大文明的奴隶中,从事的工作有体力劳动也有家中的各类杂役,这在汉代也是一样。如上文所提的《僮约》中就提到了奴当从百役使。作为家中私奴的他们,还需要晨起早扫,饮食洗涤,做各种杂务。除此之外,奴隶还有其他各类工作。比如田僮,就需要耕作田地。官奴则主要被分配到国营畜圈饲养狗马禽兽鹿等。另外,官奴还会被临时征发从事大型工程的劳役。
乍一看,这些奴隶的工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身为奴隶,与自由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会受到严苛的管制。《僮约》中清楚的写明他们被严格限制饮酒,甚至不能私交朋友。如果不听管教还要遭到鞭笞。更可悲的是,这样一副生活景象普遍的存在于汉朝的社会当中。
一般说起汉朝,都会将其与唐并列称为盛世,认为奴隶不过是少数。这也是一些学者认为汉朝虽使用奴隶,却称不上奴隶社会的原因。但只要稍作探究,便能发现这种看法的片面。因为奴隶在汉朝的数量一点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