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地名,曾经在全国很多地方出现过。
最早使用“北京”两个字的是西晋时的江南人。当时,他们称洛阳为北京,因为京城在北方。
真正把“北京”当作政治中心的做法,源于十六国时期胡夏国皇帝赫连勃勃称统万城(今陕西靖边白城子)为北京。
赫连勃勃扩张到关中后,在长安设南台,即在南方的政府机构,而把统万城称为北京,是正式的都城。之后,平城(今山西大同)、晋阳(今山西太原)等都曾被称为北京。
直到1427年,明成祖朱棣将都城从南京迁到北平,并将北平改为“北京”,北京的概念才和今天的北京城联系起来。
明朝初年,以应天府(今南京)为京师,大都路于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称为北平府,同年十月应军事需要划归山东行省。洪武九年(1376年),改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驻地。
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是为“行在”(天子行銮驻跸的所在,就称“行在”)且常驻于此,如今的北京也从此得名。
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明朝中央政府正式迁都北京,以顺天府北京为京师,应天府则作为留都称南京,明仁宗、英宗的部分时期,北京还曾一度降为行在,京师复为南京应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