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汝官窑是陶瓷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北宋晚期专为宫廷烧造御用瓷器,因器物多被宫廷垄断,故南宋即有“近尤难得”之说。后因靖康之乱,金兵入侵中原,宋朝被迫南迁,汝窑毁于一旦,窑址荒没,工艺失传,致使汝官窑址问题成了一大悬案。
北宋晚期汝窑究竟是官窑还是民窑?
宝丰清凉寺、汝州张公巷、汝洲文庙汝窑究竟是官窑还是民窑,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解决,然而在学术界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莫衷一是,主要是四种观点。
官窑论观点有两种:一是汝窑有可能或者说就是北宋官窑;二是汝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专为宫廷烧御用瓷,一部分烧民用瓷。他们依据发掘的器物与传世品比较,认为清凉寺天青釉汝瓷烧造区是专为宫廷烧造御用汝瓷的官窑,是“供御”而不是像越窑、耀州窑、龙泉窑的“贡御”。特别是在张公巷窑址的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碎素烧胎片,说明此窑是宫廷有命则烧,无命则止,平时将产品作好素烧后放置,藏于库内等候宫廷下令待烧。
北宋汝窑胆瓶 台北故宫藏
贡窑论认为民汝与贡汝可能只是并行的两条线,不能形成先后或因果关系。将作为贡瓷的越窑秘色瓷、耀州窑青瓷、钧窑瓷的釉色、造型、装饰、工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了汝窑是贡窑,它是可民可官的,优质的由官府进贡宫廷,拣出来的可出售。南宋人周辉的《清波杂志》云:“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为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
贡官论认为汝窑具有官方性质,但是从《清波杂志》所记载的落选品可以出卖的情形看,是从贡瓷向官窑过渡的中间阶段。从称谓上区分,认为河南汝州、宝丰、鲁山一带都出青瓷,称为汝窑,烧造民用瓷器的应称宝丰窑,汝州的称临汝窑,鲁山的称鲁山窑。而清凉寺窑应该是贡窑,烧造御用瓷器,汝窑多少带有官窑性质,但实际上还不具备官窑的应有条件,称“汝窑”比较适当。
民窑论认为北宋官营手工业管理机构“文思院”有若干分工细致的各种手工艺机构“作”,唯独没有陶瓷“作”,再结合故宫旧藏流传的不可靠性以及其他文献,从而论证汝窑“非官营手工业的职能”。
张公巷窑青瓷标本
多元论认为从清凉寺、张公巷遗址瓷片堆积情况看,主要系挖沟或挖坑埋藏的废品,属于官窑性质,同时也提出疑问:“这一窑场是北宋中央政府的官窑还是地方政府的官窑,目前还有待研究。”同时认为“汝窑瓷器烧造可能呈现出了一种多元化的烧造格局”。
综上所述,从“宫廷有命则烧,无命则止”说明汝窑是官窑性质,从“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说明是贡窑性质,从“官府没有备案”说明这是民窑性质。我们认为,上述观点不仅具有代表性,而且根据实物特征,揭示了汝窑的某种本质,即从民窑向贡窑再向官窑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汝窑逐步垄断的过程。就是说,从“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窑器……”即“弃定用汝”开始,汝窑在接受宫廷任务后,烧造宫中用瓷。在清凉寺汝窑遗址首次发现了为北宋宫廷烧制御用汝瓷的窑口,这说明清凉寺汝窑结束了从盛唐开始数百年来汝窑只属于民窑的历史,逐步进入了“准官窑”状态。
至于存在不存在官窑和民窑并行,这个问题是肯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考古工作者为寻找汝官窑遗址,曾在汝州市、鲁山、宝丰、宜阳、新安等10多个县市发现多处窑址,均属于汝窑系统,这些窑主要还是民窑,而且“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官窑瓷达不到要求的还可以出卖,说明宫廷没有完全垄断。但由于“玛瑙入釉”成本高,质量要求高,烧制难度大,加之釉料成分和烧制技术是师徒间口头传授,只有官窑才能不计成本地不断烧制,因此民窑烧出官窑天青瓷的可能性不大。
北宋汝窑天青釉弦纹樽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2000年至200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汝州张公巷窑遗址先后三次进行发掘,从发掘的情况看,该遗址呈现如下特点:一是烧制年代为北宋末年,与宝丰清凉寺汝窑烧制年代相近;二是产品单一,均为类似清凉寺汝窑的青釉瓷器,但制作更精良;三是从素烧器残片看,与清凉寺汝窑一样,也是先经过素烧后再施釉入窑二次烧成;四是窑具以匣钵、垫饼、垫圈和支钉为主,此种做法在已发掘的古窑址中,仅见于宝丰清凉寺汝窑。
从文庙遗址和清凉寺遗址出土的实物看,虽然是一脉相承,但有明显的区别:其一,文庙汝官瓷做工都非常精细,与张公巷窑异曲同工;其二,天青色非常纯正,从配制到烧成都达到了非常成熟的程度;其三,大部分产品蝉翼纹刻片清晰;其四,瓷胎色比清凉寺窑的偏白;其五,卷足比清凉寺窑轻而矮。这充分说明清凉寺天青汝瓷质量高,受到宫廷赏识。因此朝廷为了垄断汝瓷,在汝州文庙建立贡窑为宫廷烧造,从此清凉寺汝窑停烧,文庙汝官窑由州衙管辖。
上述分析足以说明,汝州张公巷和汝洲文庙汝窑与宝丰清凉寺汝窑是一脉相承的,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由民窑向贡窑发展、由贡窑向官窑发展的过程;也是由商贾垄断到官府垄断、由官府垄断到宫廷垄断的过程。其工艺特别是釉料配方也逐渐向纯天青色发展,到北宋中期,清凉寺汝瓷以它精湛的工艺、独特的色泽成为瓷中之魁,并影响到宫廷审美,这才有了后来北宋宫廷的“弃定用汝”和后来的“汝官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