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物。
绿色建筑技术注重低耗、高效、经济、环保、集成与优化,是人与自然、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利益共享,是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手段。
目前,国内的建筑发展正处于从追求建筑数量转变到建筑质量的转折期,要适应这样的发展,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且长远的工作。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是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而新标准则增加了一项“施工管理”,更好的实现了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而新的标准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让三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更具价值。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3、应采用节水器具。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五)室内环境质量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管理
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七)运营管理
1、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2、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4、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5、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