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经济”正演绎动听中国故事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4-01 09:59:25  来源:经济日报
核心提示:互联网与文创产业的亲密接触,正在改变着一代年轻人的命运,也在创新着“中国故事”的讲述方法。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斌看来,文创产业无疑是互联网影响最深的领域之一,“‘互联网+’改变了文创产业的传播渠道,改变了产业结构,也改变了整个产业的组织方式和价值链构成,甚至更新了人们对文化和创意的认识”。他告诉记者,“通过扩大创意来源、提高生产效率、强化社群互动、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共同提炼出能够反映新时代价值观念,从而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培育和提升中国文创竞争力”。在其课题组撰写的一份名为《互联网+文创的


  自称“没什么追求”的张威,做过网站、开过餐馆、从事过汽车装饰,最后成为网络小说作家。2016年网络作家排行榜显示,这个“80后”年收入已经超过1亿元。在张威之外,还有以在校学生身份出道的网络漫画家七度鱼,他的国产原创漫画《尸兄》点击超过30亿次,《花千骨》的作者果果、《何以笙箫默》的作者顾漫也都是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收达到3.6万亿元,其中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规上企业营收达到2502亿元,同比增长19.7%,是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中增长最快的。

  互联网与文创产业的亲密接触,正在改变着一代年轻人的命运,也在创新着“中国故事”的讲述方法。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斌看来,文创产业无疑是互联网影响最深的领域之一,“‘互联网+’改变了文创产业的传播渠道,改变了产业结构,也改变了整个产业的组织方式和价值链构成,甚至更新了人们对文化和创意的认识”。他告诉记者,“通过扩大创意来源、提高生产效率、强化社群互动、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共同提炼出能够反映新时代价值观念,从而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培育和提升中国文创竞争力”。在其课题组撰写的一份名为《互联网+文创的新时代》的研究报告中,黄斌将“互联网+文创”形象地称为“创意经济”。

  “创意经济”为文化产业带来了怎样的变革,又如何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注入核心竞争力?

  走出去的底气

  “去年我们发现有个美国排名很靠前的网站叫‘武侠世界’,在这个网站上,很多人自发地把中国网络小说翻译成英文。年前,这个网站来找我们谈内容授权,我们也希望通过正版方式,把代表中国互联网新生代的文化创意内容传播到海外。”阅文集团高级副总裁张蓉说。

  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网络视频,在这些文创产业细分领域里,UGC(用户自制内容)让“中国声音”与众不同。就网络文学来说,从创作群体规模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仅有万余人,在阅文平台上写作的网络文学作者超过400万。从收入来看,在2016年全球作家收入榜中,排名前10的全部是传统作家,海外文学创作互联网化的程度相对较低,在中国作家收入排行榜中,如唐家三少、江南、南派三叔等网络作家几乎占据大半壁江山,七度鱼的原创漫画作品《尸兄》,仅手机游戏授权费就高达5000万元。

  我国创意经济的发展,走出了一条与发达国家文创产业发展完全不同的路径,其基础就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来7.31亿庞大网民群体。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系主任周正兵坦言,互联网让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明晰的分界变得模糊。消费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这也带来了文创产业开放式、互动式的创作过程。

  黄斌也对中国创意经济的“能量”颇为感慨:“从产业视角看,在互联网帮助下,更多人的创意天赋被发掘出来,优化了更扁平的产业组织,带动了更多元的文化社群,从而实现了更广泛的创意来源、更高效的创意生产和更充分的创意认同。从文化和社会视角看,基于这些社群已经产生了新的叙事方式,全民参与、多线齐发。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向更加开放、自信和包容的方向转变,将与产业变革带来的优质产品一道,更好地向全世界展示中华文明,提出并引领一个可能被广泛接受的价值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腾讯集团董事局主席马化腾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数字内容产业竞争力,进一步讲好中国故事,掌握全球文化产业主导权的建议。他认为,中国的数字内容产业已经实现了持续10多年的快速发展,“泛娱乐”等中国特色的数字内容产业生态初步形成。“与国外不同,中国娱乐最大的优势,就是一切基于互联网。过去30多年是中国制造,未来30多年会走向中国创造。”马化腾表示。

  模式创新的软实力

  全球收购正在助力中国文创产业快速实现创意全球化。在手机游戏领域,顺荣三七收购了日本知名游戏公司SNKPlaymore,联众为巩固自身智力运动布局收购了WPT,金立科技收购了MMOGA。腾讯则斥资86亿美元收购了全球最大手游开发商Supercell84.3%的股权。在影视娱乐业,万达去年宣布并购美国传奇影业,此外诸多企业以资本和市场为纽带,加深了与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如《功夫熊猫3》的出品方包括来自美国的梦工场动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以及东方梦工厂(中方控股55%),其中东方梦工厂负责本片的模型/贴图、角色特效、特效、绑定和动画,并参与全球分账。

  帮助中国文创企业“走出去”的,是丰厚的“家底”,还有可以反向输出的商业模式。适应于移动互联、低价带宽、便捷支付的文创新商业模式,越来越呈现出中国领先世界的局面。拿网络视频来说,在2015年脸书提出要着力发展直播业务时,直播早已在中国取得了商业成功。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元,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达2亿户,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并诞生了以斗鱼、花椒、映客、快手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专业直播平台。

  更重要的商业模式则与以微信、手机QQ、新浪微博为代表社交网络在中国“大行其道”有关。网络文学作者猫腻的《择天记》从小说改编为电视剧,这个过程中,电视剧和网络文学平台的互动非常紧密,作者不断向电视剧输入内容,而电视剧在制作过程中得到丰富的粉丝互动。影视化之后,最吸引他们的是哪点,哪些是他们绝对不愿意放弃的,哪些希望有所突破……来自互联网大数据给了编剧大量一手信息,包括男女主角鹿晗和古力娜扎也是粉丝选择的结果。

  基于社交网络的社群成为我国文创产业新的基础,也带来了更多商业模式的创新。一方面,朋友圈、微信群、微博成为文创产品营销主渠道,另一方面,社群内部的分享、讨论和反馈也有助于创意者对产品继续打磨,以及UGC内容生成。社群甚至还在改变文创产业投融资模式,社群内共同的兴趣爱好成为股权众筹的基础。无论是《大圣归来》《十万个冷笑话》等动漫电影,还是《黄金时代》《战马》等文艺电影和话剧,其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筹集百万元以上资金,前期的粉丝运营、社群运营功不可没。

  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如此形容“互联网+文创”产业未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任何娱乐形式将不再孤立存在,而是全面跨界连接、融通共生;创作者与消费者界限将逐渐被打破,每个人都可以是创作达人;移动互联网催生的粉丝经济,将会让明星IP诞生效率大大提升,催生前所未有的创意时代。

  未来仍需补短板

  然而,“互联网+文创”产业的创意经济想要真正“走出去”,依然有不少“短板”亟待弥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表示:“先进性的价值观想要更好地转化为产品,并被更多社群所认同,就必须通过互联网叙事方式,实现优秀文创作品及其附着价值观信息的广泛传播、有效传播,让全世界更多的年轻人接受和认同,甚至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再创新、再创意。”

  谈及短板,“一是我国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个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IP(版权内容)。目前被寄予厚望的网文和国漫领域,类型化现象还非常严重。二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很多文创行业细分领域中并没有建立起符合产业规律的现代产业体系,有好创意也拍不出好作品。以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动漫和影视作品为例,我国缺乏类似美日等文创发达国家的成熟制片人制度、版权委员会制度、工作室分工等完备的文创产业体系,明星、播出渠道等在价值链上所占比重过大,编剧、制作等核心产业环节不受重视。此外,我国目前缺乏具有较高鉴赏能力的消费市场,从而无法给原创以正确反馈。”黄斌说。

  另一方面,新的产业也会倒逼治理方式的变化。在版权领域,尽管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企业对版权保护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版权保护事业大幅进步。但盗版侵权案件数量仍处于高发期,同时盗版侵权的形式更加多样,以深层聚合链接、广告屏蔽、云盘、虚假宣传等为代表的盗版侵权形式较之于传统盗版侵权形式更加多样、更难以监控,对正版威胁也更大。

  在产业发展引导上,黄斌表示,“互联网+文创”产业发展日新月异,政策制定和实施必然存在滞后性。从目前看,仍过分侧重内容规范管理,对新事物的宽容程度不够。同时对国产作品的保护政策脱离了产业规律,并没有真正支持产业原创能力提升。

  中国动漫集团董事长庹祖海同样认为,在网络时代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依靠互联网进一步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监管创新正是其中重点。“监管要适应技术变革。企业和个人不仅是管理对象,也应当成为管理主体,实现政府、协会、企业、网民共治,让核心价值观渗透到人心、外化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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