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营造法式》作为我国第一部详细论述建筑工程技术及规范的官方著作,有着深远的现实与历史意义。
官方规范北宋元符三年(1100),将作监少监李诫编成《营造法式》,是为中国第一部详细论述建筑工程技术及规范的官方著作,于崇宁二年(1103)正式颁行。此书集宋代建筑设计与施工经验之大成,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对于唐宋建筑的发展,以及考察宋代及以后的建筑形制、工程装修技术、施工组织管理等,此书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书36卷,357篇,凡3555条。除前面的“看详”和目录各一卷外,正文34卷,主要内容如下:
“看详”: 主要说明以前的各种数据、做法及来由,如屋顶曲线的做法等。
卷一、二: 《总释》和《总例》,《总释》对书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名称、条例、术语做规范诠释。指出所用词汇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演变,统一术语。《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涵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卷三: 壕寨制度、石作制度。
卷四、五: 大木作制度。规定了“材”的用法。大木作的比例和尺寸,均以“材”为基本模数。
卷六至十一: 小木作制度。
卷十二: 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卷十三: 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卷十四: 彩画作制度。
卷十五: 砖作、窑作制度。
以上共计13个“作”,即工种的制度,并说明如何按照建筑物的等级来选用材料,确定各种构件之间的比例、位置、相互关系。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比例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规格和配合成分,以及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
卷十六至二十五: 规定各工种在各种制度下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值得注意的是记录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卷二十六至二十八: 规定各工种用料定额,及应该达到的质量。
卷二十九至三十四: 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剖面图、构件详图,以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营造法式》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营造法式》在北宋刊行时的现实意义,据说并不是对建筑施工的规范和指导,而是严格的工料限定。此书是王安石执政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的有关条例之一,意在杜绝建筑工程中的贪污现象。因此书中以大量篇幅叙述工限和料例,例如对劳动定额,首先按四季日的长短分中工(春、秋两季)、长工(夏季)和短工(冬季)。工值以中工为准,长短工各增减百分之十,军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额。其次,对每一工种的构件,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包括运输远近距离,甚至考虑了水路运输时水流的顺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软硬等,都规定了工值的计算方法。对于各种材料的消耗也有详尽而具体的定额。这些规定为指定施工预算和组织订出了严格标准,既便于组织生产,也便于实施检查。不过,以今天的常识来看,如此细密的数据,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可能长期不变,因此《营造法式》的颁行能不能有效杜绝当时建筑工程中的贪污现象,并不是没有疑问的。
《营造法式》的历史意义,则在于可以从中看到北宋时的宫殿、寺庙、官署、府第等木结构建筑所使用的方法,使今人能在实物遗存较少的情况下,对宋代建筑获得非常详细的了解。通过书中的记述,还能知道现存建筑所不曾保留的,或现今已不使用的一些建筑设备和装饰,如檐下铺竹网以防鸟雀、室内地面铺编织的花纹竹席(类似今之铺地毯)、椽头用雕刻纹样的圆盘装饰等。
《营造法式》的崇宁二年(1103)刊行本已无存世者,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曾经重刊,但刊本亦已无存。南宋后期平江府也曾重刊,但仅留残本,且已经元代修补。现在常用的《营造法式》版本是1919年朱启钤在南京江南图书馆(今南京图书馆)发现的丁氏抄本(后习称“丁本”),居然完整无缺。后据以缩小影印,是为石印小本;次年由商务印书馆按原大本影印,是为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以“丁本”与《四库全书》文渊、文溯、文津各本中收入的《营造法式》校勘后,按宋残叶版式和大小,刻版印行,是为“陶本”,后由商务印书馆据以缩小影印成《万有文库》本,1954年重印,此为普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