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可以说是我国乐器发展的一个高潮。中国古人创作音乐使用的是“八音”,最早见于《周礼·春宫》,指的是由金、石、土、木、竹、丝、匏、革以材料为主,就是由青铜、石头、陶器、木头、竹子、蚕丝、葫芦和皮革制成的乐器,被称为“八音”。
这“八音”中的乐器,在后世被称为“华夏旧乐”或“华夏旧器”,意思是指纯正的汉民族乐器。八音的出现表明古代乐器在夏商时期乐器的基础上大大地迈出了一步,标志着我国这一时期的乐器逐渐走向成熟。八类乐器中主要乐器如下所示:
金类:主要以青铜材料制作的乐器,是我国青铜文化的高度反映。周代常出现的这类乐器中有钟、镈、镛、、钲、铎、铙等。而钟,尤其是编钟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乐器。在编钟类乐器中常以八件一组的形式出现。春秋后期的编钟亦成套出现但多寡不一。到了战国初期编钟的数量大大地扩大,达到了历史的高峰期。湖北随县出土的曾侯乙编钟全套64件加一个特钟,共有65件,构成了庞大的规模。
石类:以石为材料制作的乐器,主要指磬。磬如前所述在原古及夏商时期就已经出现,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乐器。磬有单枚的特磬与多枚组合的编磬之分,它是我国古代“钟磬之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出土磬的数量上来看,周代的磬从十数枚至二十几枚不等,[4]而曾侯乙出土的战国初期墓则有32枚之多,反映出从周朝至春秋战国时期宫廷礼仪乐编制逐渐庞大的倾向。
土类:以陶土为材料烧制而成。周前以陶鼓、陶埙、陶角、陶铃等陶为材质所制的各类乐器。而周代则以埙、缶等乐器为主。河南新郑出土东周时期七音孔埙,无论制作工艺还是音域的宽度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革类:以皮革为材料制作的乐器。往往是一个共鸣箱,单面或两面蒙皮所制而成的鼓。鼓为早期主要的革类乐器。我国古代有多种鼓乐器,如鼗鼓、鼍鼓、应鼓、建鼓、鼖鼓等类型。鼓为节奏性乐器,音量大又能烘托气氛,往往被称作八音之首,在春秋战国的许多文献中均有提及。
丝类:一般认为其弦是以蚕丝为材料所制的乐器。当时作为弦乐器,在形制上分有柱的和无柱的;在演奏方式上又分弹拨的与擦弦的。有柱的乐器有:筝、瑟、筑等。从战国时期出土的古墓文物中可知,瑟的柱位(弦数)要多于筝和筑,有十数柱至二十多柱不等。无柱的乐器一般指琴,这一时期琴的弦数不一,徽位还未出现。战国初期曾侯乙墓出土的就有五弦的与十弦的两张不同的琴,由此可见这一时期及此前琴的形制还未完全确立。
木类:指以木质为材料制作的乐器。周代特指雅乐器中的柷、敔。柷,形如升斗,上宽下窄,用木槌撞击内壁而发声,击柷为雅乐的开始。敔,是木质的卧虎形乐器,虎背上装有一排锯齿,以竹片刮奏而发出声响。奏敔表示乐曲的结束。
匏类:匏即以葫芦形为共鸣箱所制乐器,主要指笙、竽、巢。它往往以匏作斗(即共鸣箱),上面插簧管吹奏而响。笙较之竽而小,古称十三簧为“笙”,十九簧为“巢”,三十六簧为“竽”。它们都是我国传统乐中唯一的和声乐器。
竹类:是以竹为材料制成的排管或单管类乐器。这类乐器很多,文献上记载的有:箫、管、篴、籥、篪等。现代的箫为单管,而在周代则是排管,或称排箫,有十多管至二十多管不等。单管的有:篴(笛的古字)、籥、篪,其中又有横吹与竖吹之分。笛为直吹类乐器;而篪为闭管横吹。由于竹类乐器不易保存,历经两三千年后的今天很难看见周代保存良好的笛类乐器实物。而曾侯乙墓出土的二支篪成为了解战国初期的重要史料。
周朝以来儒家文化在中国走向成熟,音乐被儒家吸收,成为其重要的文化工具。宫廷雅乐的出现标志着儒家礼乐文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这一重要的体裁下乐器也有了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