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大迈进的当下,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虽然不是新话题,却也远没有达到完好呵护的程度。拆迁有指标,古建筑保护无指标,是普遍现象。事实证明,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相辅相成的是,保护可以促进更好地发展,拆旧城建新城、大拆大建、千城一面,是忽视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难以长远。
据统计,在12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一半保护不善,古城破坏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全国自然村落总数在十年之间消失了90多万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城市建设经历着的巨变,各地兴起拆掉老城建新城的运动,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令人震惊。明代的、清代的,甚至隋唐时代保存完整的古城镇、古村落、古建筑群纷纷化为瓦砾
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城市记忆的灵魂所在,保护它就是在保护我们民族和祖先留下的精神财富。国外的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将古建筑视为珍宝,专门立法进行保护。而我们只有拆迁的指标,却没有相应的保护指标,仅此一点已凸显出我们与国外的差距。因此,为了留下记忆、留住乡愁,无论如何都应尽力原汁原味地保留古建筑。
法国巴黎市中心拥有100万人口的区域完全是座古城,香榭丽舍大街保留了相当于中国明朝年代的原貌,却丝毫没有影响巴黎的创新活力和现代化水平。以国内的平遥古城为例,保留原貌的古城如今成为的景区,全年旅游收入达到1亿多元。
有专家指出,对于古建的保护应遵循“四性”原则,即原真性、完整性、可读取性和可持续性。在保留单体建筑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周边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传统风貌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进行古建筑改造和环境整治,保证生活的安全舒适,从而提升原住民在此居住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