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等节目的持续热播,以及以故宫为代表的博物馆推出的系列高品质展览,极大提升了公众对文物的热情,文物保护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固然可喜。不过,保护的想法有了,更须有好办法,实施文物保护,头脑发热不行,一哄而上也不可取。
上世纪初,山西省大同市得胜堡村古长城周边村民,纷纷剥去长城古堡及城墙上的青砖垒墙建屋。前一阵,几名村民决定将自家院墙的青砖拆下补修长城。时间流逝,村民意识到了拆毁长城行为的错误,换之以弥补问题、保护文物的态度,这不能不说是认识上的进步。不过,村民们没有仔细再想一想的是:把青砖贴回去就算是修复了长城吗?文物修缮能与普通房屋建造一样吗?……其实,文物保护的前提必须是科学、专业,如若盲目实施,很容易事与愿违,甚至对文物造成二次伤害。
这样的前车之鉴已经不少。就在今年9月,一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四川安岳县的南宋佛像被涂得五颜六色,既没有了庄严,更难说有美感。原来,这源于当地群众在1995年自发捐资聘请工匠重绘造像,由于民间泥瓦匠并非专业的文物修复师,造成破坏便在所难免。
文物修复常常都在追求极致,这显然不是普通人、门外汉可以胜任的。在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中,且不说对温度、湿度、修复材料等的苛刻要求都要细致把握,修复师为了实现修旧如旧,无论是对问题的筛查、对修复流程的精细控制,还是对传统制造和修复技艺的传承和创新,都需要长久的学习、积累和领悟,耗费巨大精力。没有金刚钻,自然揽不了瓷器活。有修复师坦言,不专业的修修补补有时带来的破坏比“雨打风吹”的自然损坏更加严重,甚至带来不可逆的破坏。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科学修复、专业操作,才能算是对文物切实负起了责任。
实际上,文物保护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好心办坏事”也会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当前,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深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刻不容缓。不能因为个人的“出发点好”“主观不故意”而免于承担破坏后的责任,如此,才能更好引导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从单纯的热情走向理性、审慎、科学。
作为世界文明古国,我国文物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据调查,其中仅急需修复的馆藏文物就有230余万件,而国内具有一定保护修复专业技术的人员不足万人。可以说,文物保护修复技术人才的极度缺乏,已经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当前文保领域出台的多项政策文件都强调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如今当务之急是大力动员、抓紧落实,只有建设起一支体系完备、素质优良的文保专业技术队伍,才能为整体提升文保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