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建筑是一个连续完整相对独立的发展体系,高台、木构架、大屋顶的外观形式以及庭院组合模式一肋相承,未曾间断。这就表明在中国古代建筑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持续的普通的观点或经验的核心,决定着建筑的发展。
最早的这些工匠是没有组织的,而且是以服役的形式来建造建筑。遇到大型的建筑工程,一般都是临时召集工匠,“工兴则聚,工完则散”。从事建筑的匠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专业组织来承接建筑工程,叫:水木作。
其中砌墙粉刷的泥工称为“水作”;建造木构架,做门窗的木工称“木作”。另外还有石工、竹工等。这种以师徒或家族、同乡为主体的施工组织者被称为“作头”。第一次有文字记载的“水木作”出现在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记载作坊中有木工、泥工、雕锯工、石工、竹工等。
水木作大多没有固定工匠,作头,即包工头承接到工程后,一方面包揽全部收入,一方面要临时召集原来走街穿巷,或者闲散在茶馆桥头的工匠。这些工匠包括不少工种,称为“点工”,做一工拿一工的钱。各工种工匠的费用都由水木作坊主“作头”分派给各工种的“档手”,档手下面还有小包头。一个比较大的工程,可能需要不同工种的许多工匠。
古代建筑一般沿袭的是木匠掌墨、开好间杆,石匠按棒杆尺寸铺筑基础,再由泥匠砌筑墙体的施工方法。
其大意是说,当有钱人想建造房子时,根据自己有的建筑材料的多少来决定房子的大小,然后再选一个技术好的工匠来,问他,我想造几间屋,需要用多少材料,多少人工,多少资金。土、石、竹、苇这些建筑材料哪里能弄到。工匠就回答说,哪里有木材,哪里有石材,需要人工,资金。然后主人听从这位工匠的话,房屋就按期完成了。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工之良者”,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的项目经理,他一个人肩负了设计、预算、施工组织等各种职能。
中国古代的建筑设计通常综合采用绘制图样和制作模型的方法。中国建筑匠师在长期实践中创造了富立体感的图法(类似现代的“轴测图”)来指导施工。汉代之后,制定“建筑设计图样”和“说明文件”已经是大型建筑计划所不可缺少的事情了。到了公元10世纪中期,建筑制图已经达到了非常成熟的地步。
到了明代,中国的建筑设计系统已相当完备,那时候的各种政府工程都由官方专门建筑设计机构——“工部营缮所”负责设计策划。清代进一步设立了“算房”和“样房”两个部门,“算房”负责工料预算和估价,“样房”负责绘制设计草图和有比例的施工图,制作模型。当时的模型用硬纸制作,不仅表达了外形,还可以拆开来显示内部结构,直接为施工服务,称为“烫样”。
施工造价方面,很早就有了工料定额的管理制度。
清代的“算房”,更是只专注于工料的预算和估价。其计算的依据是《施工则例》,相当于现在的施工定额,在例则中,不仅考虑一般工种所需工时和所耗材料定额,并对一些特殊工种规定了算例以及轻重例(规定物件标准尺寸及容量,以确定人力、畜力运输费用)。从以上论述来看,中国古代建筑的结构特点与材料特性决定了其施工的特点与人员的组成,从而形成自己的工种建造模式。
建筑工程的设计,在长期的积累过程中,也带有了强烈的中国传统艺术特征,不管是图样还是模型,或者烫样,都具有很高的艺术性,是融实用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设计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