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古城拆了以后建仿古街区分几种情况。一种是老街区修缮后不能继续使用,文物价值还非常高,把它拆了建成仿古街区,这就可能是得不偿失。另一种,虽然是历史文化名城,但保留下来的东西的价值并不高,进行改造成本大,现在有更好的设计,拆了以后重新建,是仿古,但仿古的水平非常高,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再现做得非常好,这种就未必要批判。
比如成都的宽窄巷子,原来是个老街区,有很多危房、违建,它本身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组成部分,但不是文物保护单位。宽窄巷子重建后,获得了全国公认,虽然是仿古建筑,但融入了现代技术、审美和功能。
其实,法国巴黎也是100多年前重建的,当时的市长对巴黎进行了城市街道拓宽,城市整体风貌控制,引起很多人反对,认为那是野蛮的做法。但100多年过去,巴黎比其他欧洲古城,更适应汽车时代,也保留了古典风情。
中国传统砖木结构的建筑,经受不住雷电、火灾、洪水等天灾,在历史上重建是常态。我们有很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岳阳楼、黄鹤楼、滕王阁等,都经历过重建,原来的都毁掉了,没有毁掉的也只有百来年历史,因为砖木结构建筑,只有那么长的寿命。重建最重要的是继承文脉,让文化信息尽可能保留下来。
确实有的历史建筑是没必要拆的,比如济南火车站,是德国人在济南修建的,石头结构,非常坚固,但10多年前拆了,后来复建,这就没必要。
我们要辩证看待拆和建,要看是否是危楼,是不是必须拆,保护状态怎么样,是不是代表街区最鼎盛时期的风貌。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重要的不是某一栋房子或某一个文物保护单位,而是历史风貌能否再现,原有的文化肌理能不能保留下来。所以怎么建才是关键,历史文化风貌是有地域性的,如果建成现代化的高楼,那就完蛋了。重建要找到详尽的资料,尽可能要恢复鼎盛时期街区的风貌。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维护或改造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居民的权利,保障民生。要严格遵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一些拆迁,可以提供回迁的政策,也可异地安置,由产权人选择,要充分协商,不能把居民一赶了之。但对于一些历史街区来说,如果居民全部留下,街区升级难度大,要妥善引导。
历史街区要有人气,但这个人气主要由社区之外的居民和外地游客组成。历史街区的当地居民不宜过多,这里是城市的会客厅,要有游玩、休闲、餐饮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