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先生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回忆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有一个时候,有人爱用“妳”字。有的编辑也喜欢把作者原来用的“你”改“妳”。树理同志为此极为生气。两个人对面说话,本无需标明对方是不是女性。世界语言中第二人称代名词也极少分性别的。“妳”字读“奶”,不读“你”。有一次树理同志在他的原稿第一页页边写了几句话:“编辑、排版、校对同志注意:文中所有‘你’字一律不得改为‘妳’字,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赵树理先生不喜“妳”字可见一斑。其实,“妳”与“她”都是近代新代词,相对于后者走入日常、成为指代女性的第三人称代词;前者只能孤零零地躺在字典里,作为“你”和“奶”的异体字存在。为何同时出现的两个字,后来的命运会如此迥异?
“妳”与“她”一道登场
“妳”字与“她”字一样并非是新造字,古代多释其为“奶”字同义字,作为女性第二人称意向的例子目前仅见于宋人柳永《殢人娇》“无分得,与妳恣情浓睡”一句,之后便难觅踪迹。
“妳”字的再次登场是在五四运动之后,“发明”者为参与1920年“她”字论争的寒冰等人。寒冰在《这是刘半农的错》中提出反对“她”字的五个理由,在理由四中指出:
女子的三身代名词,既须改‘他’作‘她’,那么女子自称的‘我’吾‘余’和别人称女子的‘妳’‘伊’‘汝’也应该一律照改……然后再将称女子的你改作‘妳’……那文字的意义才算完全。
寒冰是站在反对“她”字的立场上,以反讽语气提出“改革”方案的。同年6月24日,一位名为忆萱(应为曹忆萱)的读者在致力子(即邵力子)的信中同样以反对态度提出“妳”字:
我记得以前还有人批评女子不应当有女士的称呼、说“男子不称男士女子为何要称女士!”现在用这“她”字、不是异曲同工么?照这样分别起来,那么,“我”应变为“娥”、“尔”应变为“妳”、“彼”应变为“女皮”,凡有关于女性的代名词,都应一女字偏傍才行;这种也算是新文化吗?
1923年,曾在世界书局工作(《红杂志》发行方)的朱子佳在《红杂志》上也提出过使用“妳”字的建议,但在前一年的同刊物上,“妳”字已经付诸文学实践。这篇署名“有述”的作者在1922年发表的小说《一千五百块钱的来踪去迹》中使用了“妳”字作为女性第二人称,这也是笔者目前所见最早的例子,以文中一处为例:
孙璧:妳今天为什么没有笑容啊。
姨太太:我的衣服都不入时了。
五四运动后第一个进入文学实践的“妳”字横空出世了(限于笔者所见),有述其人现已不可考,刊发该文的《红杂志》于1922年8月在上海创刊,是鸳鸯蝴蝶派的代表刊物,以刊载才子佳人故事、封建家庭与婚姻等故事为主,对于白话文推广具有重要影响。编辑主任为严独鹤,理事编辑为施济群,延至1924年7月终刊。程瞻庐、戚饭牛、朱枫隐等都曾在该刊发文。
关于是否应使用“妳”字的讨论,延至三十年代仍然存在一些争议。1932年《世界日报》连续刊载了关于“妳”字的讨论文章。讨论在署名为“云蓝”和“东方耳”两位作者之间展开。1932年12月17日,东方耳在《世界日报》发表《“他”“她”“男也”》,这篇文章是他在阅读龙衣先生《“他”字的疑问和建议以后》一文之后的感悟和批评。东方耳首先肯定了刘半农“扩大”古代中国原有“她”字“用做代表全女性的字眼”,并且指出“他”字不适合男性专用;其次指出龙衣先生基于男女平等理念提出“男性的‘他’,应改作‘子也’;最后东方耳对龙衣先生此建议提出商榷,认为“子”分“男子”与“女子”,因而反对“子也”字而主张改用“男也”。
四天后,云蓝发表《“她”和“妳”》,驳斥女性单指代词的正当性,批评这类改革使得女性地位大大高于男性。其在文中指出“她”字“专用在女性的第三人称上,这分明是表示不但女权高过男子;就是论行辈,也比男子高呢!”接着说道:“再引申扩大些,女性第二人称的‘你’字,应当改为‘妳’字……”以此和“她”字对应,并在文末评论道:“一般摩登男子,对于摩登的女子,孝敬的不得了,简直比事奉男也‘祖母’‘母亲’周到得十倍以上,也许是‘她’‘妳’二字的淫威罢!”
12月25日,东方耳发表《关于“她”和“妳”》回应云蓝。东方耳认为:由“她”字“联系的扩大‘妳’字用作一般女性的第二人称,更引申的说明摩登男子对于女子的态度,用意极端深刻”。他在文中表示赞同云蓝的的意见,并提出“以十二分诚恳的态度希望云蓝以后把关于这一类的事件多发挥一点,好使一大群的门外汉不至于站在摩登世界的城门外‘搔首踟蹰’才好”。从东方耳的回应中能感到他并非赞同云文,只是不愿继续多谈所谓“摩登”话题,极力避开男女平等这个无法厘清的课题。
《世界日报》的这次讨论并未如1920年关于“她”字的论争那样激烈,这应当是社会各界在“她”字经过激烈论争后取得的对于阴性人称代词的一定共识,给予了“妳”字较大的发展空间,虽然仍存在争议,但并不妨碍支持者推动“妳”字进入新文化实践中。
新文化与男女平等运动中的“妳”字考察
五四运动之后,新诗、通俗歌曲、小说、书信、日记、电影(戏剧)宣传、漫画、电报等白话文传播重要载体都接纳了“妳”字。《申报》、《益世报》、《大公报》等大报此时也已接受“妳”字。如1934年,《申报》在《祭——献给一个新亡的女劳动者之灵前》一文中,讲述一名普通女性劳动者患病无钱治疗而凄惨死去的事件,全文800余字,使用“妳”字竟达36个之多。
与“她”字相同,“妳”字也带有代表“女性”整体的功能,最引人关注的是“妳”字相对于“她”字拥有更集中更能体现情感的意涵。
例如新诗,其节奏明快、表达自由、形象鲜明的特点给予“妳”字鲜活生机。如署名Y.K.的作者1931年发表的一首新诗——《给》:
啊姑娘,我为了妳,
我天天跑到暮色苍茫的荒郊上;
我天天的跑上这里来,目送着妳底归程。
……
我像船儿宕在海心,
帆失去了浆也没有了!
姑娘啊妳慈悲底心海,
可能容纳漂泊者的孤舟?
该诗扑面而来的失落、忧伤与思念心上人的情感令人神伤,“妳”字确切的所指使得新诗所特有的语言直白性与浓郁的感情得到了更好的表现。
又如书信,书信是民众交流的重要载体,同时反映私密生活,体现了更多私人感情的流露,书信中“妳”字的出现表明民众的日常生活已开始接纳该字。如1949年《申报》所登的一封战后丈夫寻觅妻子的信:
冯秀兰(玉琴)我妻:……对于妳的流落,我很痛心!若妳为生活逼迫,已经改嫁,我亦不怪妳!只要求妳看夫妻情义上,将我本人的衣物,书籍,日记本,照片,和任令状证件等项交还我。若妳尚有苦守待我的心理,我自当为妳筹措生活费用,我们总是夫妻,决不有任何意见发生。希望妳见报后即来信连络,妳如有困难之处,我定尽力帮助妳,切莫要忍心负我为要!袁沛然敬启。
再来看译作。黄兴涛教授在《“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词的发明与认同研究》中说,“她”字是近代知识分子面对英文世界“she”时的“困扰”产物。而英文世界在第二人称上并没有男女之别,此时“妳”字却在译作中频频出现,如著名作家方培茵在1947年翻译爱伦坡的《歌》时就使用了“妳”字:
我见到妳在妳底新婚之夕——
当灼热的酡颜浮上妳底双颊,
虽然欢乐躺在妳底四周,
妳满意于世上的一切。
译者对“妳”字的选择是新文化尤其是翻译史上的亮点,表明由“她”字引发的“妳”字,已开始摆脱“她”字受困于西方主体的特性,而展现出本土性自主性的特点。
黄兴涛教授还指出:“‘她’字创生之初主要被用在两个方面:一是代表实在的女性第三人称;二是作为女性象征符号,同时被用于指代那些抽象的、在人们心目中具有美好价值、值得珍爱的事物,像祖国、自由、科学、文学等等。”同样,“妳”字亦有作为象征符号的效用,甚至表现出比“她”字更集中更有直面性的特点。
以母校为例,母校是受过教育的民众有着特殊感情的地方,是知识分子寄托感情的所在,“妳”字的女性色彩,尤能展现对“母”校的意指。如署名为卢杰者在1947年为母校校庆而作的诗歌——《祝妳向光明大道:为本校十四周年纪念而作》:
国中!国中!
妳是“基层建设的倡导者,
是普及教育的急先锋!”
“礼义廉耻”是妳底校训。
……
妳底慈颜是多么和蔼!
妳底功绩是多么的伟大!
此外在月亮、雪、国家、故乡等阴性自然之景或意象中都有使用“妳”字的大量例子,“妳”字使得作者能够表达出更为浓烈的情感所指。
与“她”字不同,在男女平等意义下,“妳”字反对声音甚少,且多为女性主体所主动选择。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一位“我妳她女士”,常活跃于以女性群体为主要对象的《帼光》杂志,除名字外撰文亦使用“妳”字,如在针对一些趋炎附势,贪图享乐的女青年时写道:“妳们不是很有见识很聪明的么!妳们不是有毅力有能干的女青年么!”并且她极力倡导男女平等,如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文中写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个老话,这个意义,不外乎说:都该以国家为前提,自然也无男女的分别了,……过去的女同胞所受的一切不平等待遇——重男轻女成了老例。
身为女性的我妳她女士选择了含“妳”字的笔名,又在文字实践中使用“妳”字,这不可不说是“妳”字对于“她”字在男女平等问题上的突破。如《帼光》一样,“妳”字此时已被许多面向女性的报纸所采用,如《妇人画报》、《妇女家庭》、《妇女生活》等,这些报纸大多主张男女平等、提倡女权,它们的女性背景使得“妳”字在追求男女平等意义上意义重大。
“妳”字的退场
如今中国大陆因汉字改革尤其在整理异体字后,已基本去除“妳”字付诸实践的正当性,由此促成“你”字统一男女第二人称代词,只有港澳台和国外华人地区还有沿用,这与“妳”字在语法上的特殊性有关。
与“她”字不同的是,“妳”字因对话场合的特殊性,多数学者认为完全没有分阴阳的必要。例如在1920年关于“她”字的那场争论中,孙祖基就反对使用“妳”字:
在讲话里面,我和你对讲,我知道你,你知道我,用得着什么代名词的差别?在文字上面,第一身和第二身讲话,在代名词的属性上,不发生什么问题。
邹政坚接着孙祖基的话进一步阐述道:
那一段“我你”的问题,照我的意思是不必改换。……我的意见就是在文字上所用的“你我”,必定是叙述二人对面讲的话,那么倘使先没有“某同志说”的一段,那里来的谈话呢?就使有这类的叙文,然而说的人尚没有知道,那里可以分出他的阴阳类呢?况且是断不有这种事的。
1939年署名为“去名”的作者更是认为“妳”字完全是“累赘”:
有画蛇添足之嫌,大可不必!“她”字之作,其意甚广,亦在上节说过,至于两人对谈,起码两人均行在场,第一人说话断无不明白对方性别之理,即是瞎子,也能听出“她”或“他”的声音。况在写文章上,自然已经有过相当的介绍,英文之You,男女通用,固未尝加以性别,第二人称之“你”,必须加以性别,须添赘累……
标新立异不是不好,因为世事才可以进步,现代学用“妳”字者,未必真想出此字之原理,只是以为用此字为摩登,为新文学,则大谬大背,极端可笑!对于文字不但毫无用处,反添了一个累赘新字!庸人自扰,误己误人,慎望思之!
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1944出版的《中国语法理论》中同样认为“妳”字于语法不合:
近年报纸上有人用‘妳’和‘你们’,作为第二人称的阴性。既然离开实际语言而希望‘自我作古’,又何难再造‘娥’和‘娥们’之类呢?但是,这在西洋辞法中是毫无根据的。即使上溯印欧语,也不曾见有这种办法。再者,在应用上也并无好处;说话人和对话人的性别显然而知,文字上强生分别实在是多余的。
就连广泛采用“妳”字的我国台湾地区,反对“妳”字的声音也不少。如1963年马祖一名士兵致信谢冰莹咨询写作中的人称问题,谢冰莹在回信中说道:
第二人称,多半用于书信体裁,文中的你,便是第二人称,在这里顺便提到一个‘妳’字,这不知是谁发明的,现在很通行;其实‘你’是无须注明性别的,正如‘我’不须说明性别一样。作者如果是男性,我们不能写成‘俄’字;同样,同样,是女性,也不能写成一个‘娥’字是不是?
以上言论多从不符中国传统语法、直面交流无意义方面反对“妳”字,同时也存在受缚于西方主体世界语法的原因。虽然也有一些声音支持“妳”字的语法正当性,如1920年清越在《觉悟》上发文认为单纯的“你”字作为第二人称代词有“不便利的地方”,但这样的声音相对于反对者已势单力薄。
1956年,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妳”字被标注为“你”的异体字,并与“嬭”字一道标为“奶”的异体字。从此,“妳”字便渐渐退居幕后,淡出人们的文化视野。
世事变迁,当下“妳”字在大陆已基本退出正式场合,对于其在近代思想文化史上的历史轨迹已少有人关怀,客观的历史总是值得尊重,“凡解释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正如刘半农对“她”字所言:“至少至少,他总能在翻译的文,字中占到一个地位。”面对大陆以外的华人世界的语言与性别问题,笔者认为应对五四运动以后登场的“妳”字抱有“了解之同情”,在重访“妳”字中追寻文化史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