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时代,行业巨头热衷于卡位争夺流量,资本在竞争中集中,垄断的趋势也逐渐形成。在批判互联网垄断的同时,应对其形成的必然性有所了解,才能更加清晰的透视互联网垄断的负面性,以此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随着企业体量的增大,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服务已经成为人们另一个生存空间。互联网企业的自身架构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微小的改动,就会对用户造成很大影响。因此,能力越大,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将越大。
居垄断地位的企业的失责,不仅对用户权利造成侵害,更是对各个互联网企业构成的创新环境以及互联网生态构成了伤害。依靠垄断地位盈利本身并没有错,但侵犯用户权利的盈利是不可取的,比如目前滴滴,大数据杀熟和两方疯狂的抽成,利用垄断侵犯用户的权力。
在法律约束尚未完善的网络版权领域,初创公司对于模仿和抄袭都不能有效维权,而对于大公司来说,模式复制的成本低,而依靠自身庞大用户群所获得的收益则是高的。
但若互联网公司不致力于研发自己的核心技术与创新而是扩张自己的疆域,模仿而非开创新的模式,对初创公司的打击的同时也使自我发展停滞,固步自封。
互联网让世界互联互通,将各国家、各民族的所有种群与文化都聚集在一起,并展现在全球互联网参与者的面前。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积累了海量的用户、信息、传播形式和渠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仍在呈几何式增长。
我们要做的也许不是取代和颠覆,而是融合加提升,让伟大的互联网时代不至于黯然失色,成为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敛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