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该《导则》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老城区内的33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南长街、北长街、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等区域,《导则》有以下要点值得注意。
一、33片历史文化街区获“特殊”保护
当前,33片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获“特殊”保护,具体范围如下:
1.南长街2.北长街3.西华门大街4.南池子5.北池子6.东华门大街7.文津街8.景山前街9.景山东街10.景山西街11.陟山门街12.景山后街13.地安门内大街14.五四大街15.什刹海地区16.南锣鼓巷17.国子监-雍和宫地区18.阜成门内大街19.西四北头条至八条20.东四北三条至八条21.东交民巷22.大栅栏23.东琉璃厂24.西琉璃厂25.鲜鱼口26.皇城27.北锣鼓巷28.张自忠路南29.张自忠路北30.法源寺31.新太仓32.东四南33.南闹市口
二、北京老城这样改,保护特有风格底色
强调各类有保护价值的元素
在“保护要素”中,侧重于强调街区内各类有保护价值的元素,特别是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等整体风貌方面的元素。
非物质要素纳入保护要素
除了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和构筑物、街道和胡同肌理、历史水系、古树名木等物质要素之外,还将街区功能、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要素系统纳入了“保护要素”的范围。
避免过度商业化
北京老城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传统上以居住为主,根据非居住功能所占比例的多少,街区按照整体功能的类型可分为居住类街区和混合类街区两大类别。
同时强调了对这一功能构成的延续,在避免过度商业化的同时,确保合理生活服务功能的保留和提升。
关注街区改善与风貌
在“整治要素”中,重点关注街区改善、更新工作中的风貌控制。
主要包括街区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违法建设、地下空间利用、出行方式和出行环境、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街区绿化、地面铺装、景观设施、公共艺术、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牌匾广告和公益宣传、建筑外挂设施、街区照明等方面。
让人对“好坏对错”一目了然
为了更适合公众和基层部门的理解和使用,“导则”对相关规定采用了大量图例的方式进行解释,并在推荐的图例方案上标示绿色“对勾”,对不恰当的图例方案上标示红色“错叉”,让人对“好坏对错”一目了然。
恢复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
如东城区东四四条、礼士胡同等处进行街巷整治时,对具有历史价值的沿街建筑墙体、影壁等采取保护性的整治措施,剔除多年叠加的贴砖、抹灰等附加面层,复原传统青砖墙面,并采用传统工艺进行修缮、修补,部分恢复了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
这些做法都是“导则”中提倡的,在相关图例上,都标示了绿色“对勾”。
老物件尽量复原
东城区史家胡同45号院落展开公共空间提升时,就是按照“导则”的思路去做的。
为保护该院落原有的风貌,老物件尽量复原,比如修缮院内破损严重的垂花门时,根据修缮前垂花门上残留漆片保存的色彩信息,严格按照传统工艺“黑红净”的彩画做法,用烟子油与红土烟子油进行彩画,复原了老北京四合院朴素、典雅的风格。
恢复部分院内绿地
在“保护”的同时,为了便于居民推车进出,设计师在街门、垂花门门道台阶等存在高低差的地方,巧妙地设置了可移动的木制坡道,从而避免因设置无障碍设施影响建筑风貌,做到了保护与更新和谐并举。另外,他们在地面整修中还恢复了部分院内绿地,通过居民认养的方式种花、种菜,开展院落绿化,让小院又恢复了欣欣向荣地活力,居民的居住环境大大提升。
整体色彩以青灰色为主
在传统上,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天际线呈现一种平缓有序、水平延展的状态,街区内以1至2层的胡同四合院建筑为主,多数建筑体量不大,有规律地散布着宫殿、府衙、坛庙、寺观等较为高大的建筑。
街区整体色彩则以青灰色为主,点缀以金黄、红、绿等较高等级的建筑色彩和浓荫密树。这是北京老城区特有的风格和底色,是应该保护的部分。
文化街区以胡同—四合院为主体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特征是平缓有序的天际线、以胡同—四合院建筑为主体的形态特征,以及以大片青灰色房屋和浓荫绿树为基调的整体色彩。
保护文化街区平缓有序的天际线
要从整体上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平缓有序的天际线、胡同—四合院建筑为主的整体形态特征及青灰色为主的色彩基调,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建和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形态、色彩和材料。
外立面以青、灰色色系为主
色彩方面,新建或改建建筑的外立面色彩应以青、灰色色系为主,不得大面积采用黑色、白色、金色、银色及红色、橙色、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等过于鲜艳的色彩。
外立面材料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谐调,可采用传统或现代灰砖、灰色陶面砖或石材、抹灰涂料等与街区传统风貌相谐调的外立面材料,不得大面积采用金属、镜面玻璃、釉面砖、反光石材等反光性强、与街区传统风貌不谐调的外立面材料。
限制胡同内机动车的通行与停放
要合理组织胡同交通,原则上远期取消胡同停车,近期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及驻地单位意见,形成停车规划和管理方案。
具备条件时,可划定机动车禁(限)行、禁(限)停区,采用设置路口、街边人行道桩等方式,限制胡同内机动车的通行与停放,营造慢行优先的交通环境。
减少街区内机动车使用量
具备条件时,可在历史文化街区边缘或相邻地段设置地面、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库),并通过完善停车收费和管理制度等方式,减少街区内机动车使用量。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选址和规模应经过规划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论证。地面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应满足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和建筑高度控制的要求。
组织机动车单向交通
具备机动车通车条件的胡同,可组织机动车单向交通。各类交通设施不得影响行人通行,胡同内禁止设置交通护栏,鼓励通过地面画线、标识标牌引导行人。
严禁私自安置地锁、地桩(或类似功能的物品)等占用街巷空间、私设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行为。
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西城区佟麟阁路等处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边缘可利用空间,建设了灰色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疏解停车占道和解决胡同停车问题,缓解人车冲突,降低机动车停放对胡同交通和街区风貌的影响。
市政箱体设置于隐蔽位置
白塔寺、前门等地区将电力、电信等市政箱体尽量设置于胡同内的隐蔽位置,并采取较为简洁、朴素的遮蔽措施,有效降低市政箱体设置对街区风貌的影响。
严格控制油漆彩画的样式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建筑设计和建设行为,“导则”专门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仿古建筑”风貌控制、建筑的内外装修或装饰、景观照明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比如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四合院建筑的外部油漆彩画,传统上较为低调、朴素,极少出现大量绘制苏式彩画等装饰性过强的做法。因此,在建筑修缮或改善时,要对油漆彩画的样式进行严格控制,尽量按照传统规制进行恢复。
设置无障碍等现代化生活设施
北京注重合理平衡保护与更新之间的关系,例如,历史文化街区内鼓励设置无障碍等现代化生活设施,但设计方案应采取不影响传统风貌的形式,并充分考虑街区的空间特点。
绿化应符合街区的风貌特点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有限,但也建议适度绿化,只不过要求绿化应符合街区的风貌特点,尽量采用“分散、多点、小规模”的方式,并种植北京地区常见的牡丹、月季、菊花、石榴、海棠等花木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