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传统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这一议题备受代表委员关注,关于古建筑保护的“两会好声音”,我们一起来看看。
博物馆首先是文化遗产机构保护是第一位
在部长通道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他们今年工作的重点是要紧扣博物馆职能定位,围绕着博物馆的短板和难点下大力气解决瓶颈性问题,争取在今年出台改革博物馆实施发展意见,满足对博物馆新的需求。博物馆首先是文化遗产机构,尤其是遗址类博物馆和古建筑博物馆,它的保护是第一位的,不能有任何弱化和松懈。
确立乡村古建筑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景德镇陶瓷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张婧婧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张婧婧在《建议》中指出,尽管我国依然出台了很多古建筑、古村落的保护措施,但在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以至于古村落只剩其名,越来越多的古村落被打着保护的旗号重新建设,使得古村落的原特征和原生态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时间遗留下来的历史痕迹,被崭新的水泥砖瓦所取代。她呼吁,确立乡村古建筑的法律地位,从法律层面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只有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的保护才能使有效的保护。
以生态文明为载体保护古树、古木、古存遗迹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李云才带来的五份提案中其中一份就是在乡村振兴中如何保护优秀农耕文化。
“农耕文化成为五千余年中华文明一颗璀璨的明珠。然而,在工业化、全球化扑面而来的今天,农耕文化逐步消失。”李云才说。传统村落、生物物种、传统耕种、传统技艺的加速消亡,让李云才感到痛心。为此,李云才建议要统筹谋划乡村文化振兴;以民居民俗民化为载体保护传统自然村落;以生态文明为载体保护古树、古木、古存遗迹;以产业为基础和载体保护地理标志品牌;保护非遗文化;以节庆为载体保护农耕文化的首创精神;以人才培养为载体保护涉农企业优秀文化的成长。
建议组建民俗督察机构规范古镇修复
1月29日,在2019年贵州省两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聚焦“古镇、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议题。针对当前一些古镇、民族村寨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同质化的问题,委员们“把脉症结”,积极建言献策。
长期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工作的贵州省政协委员耿文福提出建议:“呼吁组建一个和纪委监委一样(职能)的民俗督察机构,机构成员由民间相关内行的专家组成,请这些专家去把关当地的地方建设。比如说我们的古镇修复,我们就可以用本土的工匠来组建一个队伍,然后省相关部门给予政策上的引导,让他们更规范。对我们古镇的维修,本着修旧如旧,保持原貌这两个最基本的特点(来修复)。而对于古镇、民族村寨旅游商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耿文福建议,一方面对外来商家入驻要实行严格审批,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本土民族旅游商品的开发、设计力度以及宣传和推广力度。”
同样,中国民主促进会贵州省委员会也提出对古镇旅游开发、建筑修复、商家入驻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的建议。
打造海南特色的“美丽庭院”
在今年海南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符琼芬提出,打造海南特色的“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海南乡村的传统民居是非常有特色的,融合了岭南文化、中原文化、南洋文化等多种风格,‘美丽庭院’建设首先要体现这一特色。海南是我国第三大侨乡,侨村、侨居在‘美丽庭院’建设中要突显侨乡文化特色。”她表示。
扎实推进老城更新与保护
在今年的晋城两会上关于如何扎实推进老城更新与保护?代表委员们纷纷来“献计”。综合有三点:
一、老城更新与文化保护并行。老城更新要以传承老城历史文化为原则。
二、基层社区也要参与运营管理。政协委员何江涛建议: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原则,探索让相关社区也参与到老城更新与保护的工程中。具体来说包括运营和管理两大块。其中运营,可以由社区和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合作社)出面和居民达成协议,由合作社统一对居民的房屋进行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出租。合作社成为开发商和居民之间的中间商和“润滑剂”,这样既可以盘活居民手中的空闲房屋,也能够调剂市场,让需要搬迁的居民住到合作社统一管理的房屋中,对于社会稳定、市场稳定都有好处。
三、推动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政协委员靳凤伟提出:在推进老城更新与保护的契机下,可以通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将晋城的历史遗迹和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改善人居环境,又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民居建设要传承烟台元素
烟台市政协委员李德翔认为:“打造特色烟台,就应该把握山东民居的灵魂,不要去复制江南风格的仿古建筑。发掘当地传统特色民居并加以保护以及传承,才是一个城市的‘魅力’。”李德翔建议,寻访登记各地传统古建筑,并进行保护修缮。“在规划的角度,就要设计一批具有当地传统民居风格的新时代新农村特色民居,比如说,借鉴济南四合院的砖石二进院风格,牟氏庄园的传统二层楼风格,适当引入照壁、门楼、水巷、雕刻砌凿、明柱花窗等建筑风格。”他说,设计完成后对全省、烟台尤其是广大农村进行公示宣传,引导鼓励广大乡镇居民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自愿建设山东特色新民居。
城市更新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在今年济南市政协委员的提案里,其中民盟济南市委员会的提案写道:“保护非遗具有延续城市文化脉络、保持城市活力的重要作用,可以避免城市建设空间和文化同质化问题。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可以唤起民众对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是当前我们城市有机更新进程中重塑城市特色的现实需要。”
对于非遗资源的活化利用,提案建议,加强建设各种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博物馆,鼓励社区和民间兴建中小型博物馆,尽量“就地取材”,即主要利用老城区的旧建筑,如旧厂房、传统民居和历史建筑等进行适应性改造,以博物馆的展陈形式,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希望能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功能,鼓励并支持其活化利用,以使其成为‘市井生活’及旅游观光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