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在中国古建筑等级制度、建筑美学设计制度、建筑营造制度的惯性思维、建筑营造技术传授方式等方面有着十分鲜明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营造中存在形式主义、“千城一面”、缺乏特色和精品意识等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及其体现能够为我们提供相应的启示借鉴。
中国古建筑扎根于深厚传统文化和高超建筑技术之上,可谓博大精深,其独特的打动人心的魅力在世界建筑史上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中国古建筑就是中国凝聚的历史典籍。中国古建筑集中了传统政治、经济、文化、哲学、伦理观念等观念,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映建筑技术的同时,实际上是更大程度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
因而,建筑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文化深层内核的集中再现,建筑记录了文化和历史发展的进程,文化成为建筑的灵魂。儒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产生重大影响,且对当前我国建筑营造的发展具有重大启示。
儒文化深刻影响中国古建筑的发展演变
孔子创立儒学以来,儒学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一直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历经汉学、宋明理学以及清代的经学等许多历史阶段的源流变迁之后,基于儒学文化逐步形成了一股较为宽阔宏大的文化潮流,儒学文化有力地对中华民族文化心理以及民族性格的塑造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给包括建筑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艺术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仁”、“礼”、“天人合一”和“中庸”,通常被认为是儒家思想的内核。这些儒家思想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对传统古代建筑风格特色的形成、建筑营造制度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关于“仁”,按照孔子的解释就是“爱人”,也就是以友爱的状态亲近他人和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以较强的情感投入到万物之中。当然,孔子倡导的“仁”主要还是要求亲近基于血缘关系的亲人,认为人们的“仁”首先应该是爱自己的亲人即“事亲”,而这仅为“仁”的最初范围。
孔子认为人们的“仁”不能仅仅局限在“事亲”的范围,而是应该推而广之,将“仁”的范围从亲人扩大到包括上至君主、下至黎民百姓的全体社会成员。按照儒学的观点,此种“仁”的主观情感状态,还要将其外化,也就是将“仁”体现在人们的行为规范之中,而最为重要的规范就是封建宗法制度,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实际上非常显著地体现了封建宗法制度,这正体现了儒文化对建筑营造制度的深刻影响。
儒家自始至终认为,要通过“仁”促使人们的外在行为规范发生改变,逐步转变为人们的内在的道德自觉,人之所以需要“仁”的道德自觉,这又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世界观。在“天人合一”观念影响下,儒家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只有和自然界保持和谐、统一,才能更好地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儒家倡导的“仁”,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同时也强调人与自热、人与万物之间的和谐,“仁”是事关世界万物的儒学哲学观念的核心要义。而在人伦秩序中,儒家强调“礼”,“礼”也是“仁”的内心外化的必然要求、外在表现。
《礼记》中就说得很明白:“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在儒家看来,“礼”是一种人伦秩序和统治秩序,且整体的秩序高于个体的秩序、局部的秩序,要将整体秩序作为最高的价值取向,要求每个个体均在自己的人伦范围内安分守己,个体是被整体所包围了的,个体的利益并非不重要,但是个体的利益要服从整体的利益。在内与外、天与人的关系中,儒家强调“中庸”。“中”也就是要将内在的“仁”和外在的“礼”中和贯通起来,将天道和人道贯通起来。
儒家学说对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古建筑的发展演变就是按照儒家学说要求逐步演变发展的。上古时期并无固定的建筑制度,并未形成任何与建筑有关的典章制度。孔子结合周礼并对周礼进行创新发展,创立了儒家学说思想体系,自此之后的中国建筑逐步有了典章,人们建造建筑物通常按照典章来进行。《周礼》作为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在其《考工记》中便记载了和都城、坛庙、宫室、民居、市场等建筑有关的内容。
《考工记》中说:“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②,这些提法实际上均是将儒家思想贯穿运用于建筑之中,已经比较接近于建筑营造制度。儒学在春秋战国时期仅仅为“百家”之一,并不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因而儒家所提出的建筑营造并未在该时期被完整地推行,不同列国乃至相同列国不同地区的建筑制度千差万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