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建立封建集权帝国之后,极力排斥儒学,其“焚书坑儒”之后使儒学元气大伤,但秦朝作为我国第一个封建帝国所确立的统一度量衡却成为今后形成建筑体系制度的重要基础。到了西汉时期,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学成为在整个统治阶层具有主导地位的文化思想,该时期的中国建筑营造制度中儒学开始以强大的力量发挥了影响力。
汉武帝时期,中国建筑制度、建筑技术中均按照儒学的要求进行了改进和整合,逐步形成了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官式建筑”的初步建筑样式。当时兴建的未央宫、建章宫、长安城、上林苑等闻名遐迩,均属于符合儒学规范的“官式建筑”,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建筑纷纷模仿上述名建筑而兴建。战乱频仍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种学说纷纷盛行其道,儒学的大一统地位逐步丧失,最终导致了儒学、道学、佛学三家学说之间相互交融、各分秋色,这就为隋代、唐代时期儒家思想文化的更进一步创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隋唐时期尤其是唐代,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盛,儒学作为居于统治地位的重要学说,对唐代的建筑营造制度的影响更为显著,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建筑制度进行了改进与整合,儒学思想深刻地影响到了当时的宫殿、寺观、坛庙、园林、陵寝和民居等多个方面的建筑。该时期中原地带的木结构建筑在魏晋时期的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发展,已经逐步实现了标准化、定型化,建筑营造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北宋时期出现了周敦颐、张载、邵雍以及二程(程颐、程颢)等著名的儒学大师,使儒学更加深刻地影响整个社会制度,儒家思想更加有力地注入到中国人的生活之中,受此影响,当时建筑营造制度也被纳入到了“律”、“令”、“格”、“式”等典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赋予了建筑营造制度法律上的地位,建筑体系逐步趋于成熟。元朝虽然属于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其在前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复兴了周朝王城制度,儒学依然对元朝时期的建筑营造制度有着统治性影响。
明清时期,我国经学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曲解和异化之后,入学在社会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已经无法和前代相比,但是儒学对建筑营造制度的影响已经被固定下来,明清时期的宫城建筑、都城各类建筑营造制度均体现出对周制的演绎特点,明清时期建筑具有完整的三朝五门制度,都城和宫城的中轴线几乎是重合的。
中国古建筑营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
建筑等级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按照儒学观点,构建尊卑有序、层次分明的等级制度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等级制度是人伦之本,是立国兴邦的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宇宙法则。儒学所强调的上下有别、尊卑有序思想,对中国古代建筑营造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些思想成为构建古代建筑营造制度必须遵循的法则。中国古代建筑营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首先就体现在中国古代建筑十分显著的等级制度之中,通过建筑上的等级制度体现尊卑上下,因而,中国古代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的建筑制度有着十分严密的等级,各类各式建筑的色彩、形制、开间、脊饰等均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范,任何建筑均不得擅自违制僭越,否则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戒。
我国古代建筑营造制度,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其建筑制度中森严的等级制度几乎涵盖了建筑制度的所有层面,牵涉面极广。据《考工记》记载,城制分为天子都城、诸侯国都、宗室和卿大夫城邑,分别为城的三个等级,按照等级的不同其有着不同的建筑标准。《礼记·王制》记载:“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这是对宗庙建筑等级的规定。《明会典》规定:“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门屋三间五架;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由此可见,在单体建筑之中,等级制度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在间架、屋顶、台基以及构架的做法上均十分显著地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