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剑被赋予了神圣的文化,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剑被渲染的出神入化。历史上,史书对剑的着墨,远胜其他兵器,剑成了一种文化现象。
尽管剑的实用价值和显赫的军事地位,只存在于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初期,但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影响力却从未削弱,尚剑之风发展为以“剑’夕代“武”,人们常常以“剑”作为习武的象征。后来与侠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剑文化。
1.帝王把剑作为自己权力和地位的象征物
剑是神圣的,中国古代帝王均备宝剑。《刀剑录》载:“秦始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年岁次丁己,采北抵铜,铸两剑,各长三尺二寸”,然后“令李斯做小篆‘定秦’两字,分别埋于阿房宫的阁下和观台下”。
在古代,宝剑并不多见,所以一旦发现自然归属于有权势和地位的君王。《兵略篆闻》有:时人孙炎隐居谷中,有人“以一宝剑奉炎,炎以为剑当献天子,斩不顺者,我人臣不可私受”这里名剑理所当然属于君王的观念,显然是受等级礼仪思想的束缚。统治者得到宝剑意味着君权神授王莽造“神剑”,“练五色石为之,铭曰神胜万里伏”,诸如此类,都表明剑是古代帝王自视一统天下乃受命于天的神圣象征。魏齐王芳在正始六年铸一剑,常服之,无故自失,但有空匣如故。“后有禅代之事,兆始于此,寻为司马氏所废”这种学说其实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都未绝迹,剑便与帝王之间,与江山社樱之间产生了特殊关系,并经常扮演着预言王朝兴亡,天下治乱信息的角色。
宝剑代表了君王的权威、威仪和力量。能在特定的时候作为君王代表或权力的象征。周昭王“铸五剑,各投五岳”:汉武帝“铸八剑”、“五岳皆埋之”,都有替代君王镇守四方的用意。《三方图会》录有“惟皇宝之,优而弗玩”,说明宝剑为皇家专有。“汉帝相传以秦王子婴所奉自玉玺,高帝斩自蛇剑”:李自诗亦有“一朝让宝位,剑玺传无穷”。这些足以证明作为这种象征,剑又代代相传。
2.佩剑之风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一度盛行
古代佩剑具有明显的等级观念,随着剑在战场上作用的减弱,佩剑之风的流行,等级之分也更加明显。据考证,早在西周末春秋初,就有佩剑之风“简公六年,令使初带剑”1973年在长沙城东南弹子库的战国楚墓中发现了稀有的艺术珍品—人物御龙帛画,帛画长37.Scm.宽28cm,画面中心人物神情潇洒自若,身材修长,高冠长袍,腰间佩带长剑,威武而高雅。当时的佩剑,其功用主要是防身自卫和便于舞练。
刘邦建汉后,“自天子以至百官,无不佩剑”。在当时剑不仅可以防身自卫,而且也是一种礼仪制度,用来表示人的英雄气概。佩剑是有要求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剑在左,刀在右:剑在左,青龙象也”
汉后“唯朝带剑。晋世始代之以木,贵者犹用玉首,贱者赤用蚌、金银、,帽为雕饰”。以目剑代替铁剑来佩饰,只能是显示沿袭前朝之俗和做等级鉴别之用,与防御无关。佩铁剑的目的十分明确,即防身迎敌之器用。在《隋书·礼仪志》所记载的舆服制度中,按官品的高低作出各种不同的佩剑规定“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品、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己下,通直郎己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剑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缓亦如此”从佩剑看,等级也是分明的不谙剑术的人,为了炫耀等级,往往也要佩剑。
3.武当尚剑(剑是道家降妖除魔的法器)
剑器在武当道内原是做法事、搞庆典等必备之器物。武当剑器原本是以桃木剑为假借,以特定的环境为道场,以具有较高智慧的修真高道为主导,开展所谓“降妖驱邪”,以“安其身”或以“定其所”的道教活动时使用的器具。后又演化为道徒拜别师父时,师父将拂尘、红绞及剑赠与徒弟作为告诫和醒示物三尺青锋宝剑斩断情线尘缘。道徒一旦被俗事所恋,难以割舍,当想起师父所赠的三尺宝剑,当机立断,挥斩尘缘,一心向道,神定心安。所以武当道内,剑是“斩妖驱魔”的利器,是正义的象征。修炼之时,“驱心魔”是里,有形剑为表,由表及里,表里如一,躯舞剑挥,自然一体在武当道教眼里,剑成了降妖除魔的法器,因此尚剑成了武当必不可少的信仰。
道教武当山,首先是尚剑,“武当有渊源,宝剑值千金”据宋代《玄天上帝启圣录》记载:玄天真帝君越海东游时,丰乾大天帝赐给他一把“黑驰裘角断魔雄剑”,令他佩此剑居山修炼,收斩妖魔。玄天真武帝君几经历险,后到武当山下,果见山藏谁没,于是入山渡涧,择地隐居内修。据传到元末明初,武当拳祖师张三丰集“黑驰裘角断魔雄剑”之特点,取山中铁英铸剑,并以山下龙泉之水淬剑,取亮石磨剑,历经数年铸成“武当龙门”古剑。宝剑上的七颗金星,若碰到妖魔就会化作万道霞光,以镇邪恶,故称为“七星宝剑”。
张三丰在《熔神铸剑》一诗中写到“师传铸作青蛇法,坤鼎乾炉锻炼成。非铁金生杀气,无形无影自通灵。掣来匣外乾坤窄,收入胸中芥子生。万两黄金无觅处,隐然身畔斩妖精”。可见,武当剑在铸造之初就与站要镇邪相联系。以致后来辽宁北镇人宋唯一在《武当丹派剑士》中称:“武当剑术乃洞玄真人张三丰受真武之大法,原为护道降魔起见。嗣后,祖师立成九派,分为三乘。上乘堰月神术,即字柱、极三字之派也:中乘乃匕首飞术,即符、鉴、匕三字之派也:下乘乃长剑舞术,即釜、筹、丹三字之派也。”其中“降魔”、“堰月神术”、“匕首飞术”等都没有脱离武当剑避邪驱鬼的初衷。
4.剑被文人视为气质和性格的标志
自古以来文人墨客与剑就有不解之缘,表现在他们的行动中,写在文学作品中。儒门鼻祖孔子做主持修订的《六艺》,专门记述了台子羽提剑斩蛟的故事。世称孔子有“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人精通“武艺”“子路戎服见孔子仗剑而舞”,“勇武而精于剑术”。宋朝著名的诗人陆游“十年学剑勇成癖”,“少携一剑行天下”。
爱国诗人辛弃疾“剑指三秦”的剑韬武略,至今仍激励着仁人志士的报国之心。因为剑形直而光荣,当然更因为剑的美好而神圣,在文人诗歌中,往往被用来比喻刚正不阿的道德情操。剑的杀伐功能,便指向了与贤良势不两立的大臣们。诸如:“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赠君,谁有不平事”(贾岛《剑客》)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王健的“轮剑直冲生马队,寸由旗旋踏死人堆”等,都是由剑的神秘所在,又追同到现实人世间。
根据多方考察,在文人的诗句中,剑具有多种象征,嘱咐友谊、自由、浪漫、修身、神圣等,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大大超出了剑本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