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为古建筑贴上“身份标识”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9-07-08 13:06:1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我们对所有文物保护点进行了排查,对损毁的文物进行修缮,并相应设置文物保护标识说明。”

  “我们对所有文物保护点进行了排查,对损毁的文物进行修缮,并相应设置文物保护标识说明。”近日,浙江省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保所负责人指着“江南第一家”的门牌,告诉前来回访的检察官。

  

  号称“江南第一家”的郑义门古建筑群位于浦江县郑宅镇,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11月,郑宅镇村民郑某驾车将郑义门古建筑群中的尚书第“谷口遗风”台门撞毁。今年1月,郑某因涉嫌过失损毁文物罪被移送至浦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发现,案发现场未得到修复,且古建筑群中部分古建筑未设置文物保护标识说明,也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郑义门古建筑群中的一些文物散落在古村各个角落,如果文物没有标识说明,这些文物会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被人遗忘,致使文物长期处于不法侵害中。”承办检察官朱艳丽说。

  

  如何让古文物停下消失的脚步?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侦查人员多次商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另一方面与该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沟通联系,商议文物修缮与保护方案。

  

  今年4月,浦江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早修复遭受破坏的文物,设置文物保护标识,加强郑义门古建筑群的保护和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邀请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郑义门古建筑群之尚书第上台门屋抢险加固方案》,并邀请专业古建筑修复公司根据方案进行抢修加固。同时对古建筑群中的文物进行排查,对文物设立了保护标识牌,载明文物简介及保护级别。

  

  6月14日,浦江县检察院收到了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函。为确保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地有声”,6月24日,浦江县检察院干警与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走访郑义门古建筑群,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尚书第“谷口遗风”台门已经完成修缮,并在前面设置了防护栏,尚书第、御史第、玄鹿山房等25处古建筑都相应设置了保护标识说明。


 

本文标题: 浙江浦江:为古建筑贴上“身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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