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号,是中国古代姓氏文化与礼仪文化的产物,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需要,是在长期的封建制度与礼仪风俗的发展中形成的一套中国文化特有的规则与模式。看看一个人的字、号,便可知此人文化修养的高低。
人的名、字、号甚至斋室号都应是有着一定含意、涵义,彼此间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组合。名、字、号其间的关系,由雅俗、文野、清浊、高下之别,意趣深涵,玩味隽永。
我们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其中指代的往往有“名”、“字”、“号”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体。古人于名、字、号之间的关系,可简单地概括为: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明志,斋室寄情。
名以正体
古人取名是件庄重严肃的事,被认为名不但将要伴随人度过一生,并且还与命运有关。命名时要对名字的字意、字义甚至音调的平仄都做慎重周密的考虑,使其形、音、义皆谐美,这便是“名以正体、字以表德”(《颜氏家训·风操篇六》)的原则。
后人取名则多受社会地位、文化修养、信仰爱好、时代风气等影响,或誉美,或褒德,或喻义,或励志,或祈福,或吉祥……中国人的姓名虽十分繁杂,却总能于一个人的姓名中窥见其民族、地望、家庭、身世、文化、教养、爱好等等,可以说名字是信息量最大的汉字符号。
字以表德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成人礼,结发戴冠。《礼记》:“男子二十冠而字之。”即成人后根据本名的涵义另立别名即字,一般是彰意明义,正名表德。《仪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故字又称“表字”。由此可知字是名的涵义的阐发与延伸。
过去人们相互交往见面或信函中多称字而不直呼其名以示尊重,即“人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之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因此有“褒则书字,贬则书名”(《春秋·僖公二十五年》)。起字大都是求之于德高望重的前辈或师长:“谭适既冠,其父奉政公字之曰立之。公之友为作字辞者凡三,复以请于余。”(吴澄《谭适字说》)可见谭适的字是征之于其父与诸长辈、名流的。也知取字是件谨慎严肃的事。
号以明志
古人的号比较复杂,是其心境心态的展现。或与彼时有关,或与彼地有关,或与心绪有关,或与所遇有关。大都能体现其思想、志趣、爱好、倾向等。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至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号。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
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