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遭遇“三大杀手”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6-10-14 09:43:34
核心提示:中国的古建筑保护要实现理性回归,需要发动更广泛的民间力量参与,使弘扬和保护文化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文化自觉。

  中国的古建筑保护要实现理性回归,需要发动更广泛的民间力量参与,使弘扬和保护文化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文化自觉。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在2010年1月份的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后3-4年间北京将投资4亿元推动全市公园中涉藏文物建筑和重要古建筑群的保护工作,这其中包括修缮颐和园四大部洲、香山昭庙、北海万佛楼以及建颐和园须弥灵境等。而近年来,我国文物古建筑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争论与误区,造成古建筑保护的混乱。


  只保护骨架,不保护血肉


  十三陵、天坛、武台山……从2004开始,魏青所在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完成了多项古建筑保护项目规划。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项目副主任魏青发现,有些决策层对古建筑的保护还停留在保护“骨架”的层面上,事实上,古建筑都是有历史、有故事,有血有肉的,要展现其内在价值。


  2009年,魏青所在的项目组曾对山西一个古镇做保护规划,该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也是世界百大濒危文化遗产,保存状态汲汲可危。按照规划要求,古镇既要被打造为景区型旅游地,又要成为文化生态保护区,保存原汁原味的文化内涵。从历史上看,古镇是一个中国典型的水陆转运站,历史悠久,极富特色,但决策者最初只意识到保护其外在的骨架,“事实上,历史遗存本身就是文化,它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东西,其风貌独特,极富外观感染力,除了保护‘骨架’外,还应还原文化遗产更好的品质,因为它蕴涵了丰富的层次和品位”。


  保护古建筑是一个整体的规划,做这个项目前,魏青对古镇的历史价值、现存状态、威胁因素等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考虑其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效益,与地方文化、经济系统的整体协调,作为文化遗产开发,给整个区域经济带来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古建筑的经济价值、自然条件,才能减少对古建筑的伤害。”魏青表示,要开发古镇新的功能,必须考虑大景区的背景,在保留其原风貌的基础上,做好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其文化枢纽功能。


  盲目开发成旅游景点


  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很多文化遗产并不具备开发成旅游景点的条件。而地方政府不管适合不适合,通通开发成旅游景点,以求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价值,这也是古建筑保护的一个误区。而现在,重视文化、保护文化更多地被商业化了,保护或开发往往成了政绩工程或是赚钱的途径。


  现在国内一些城市的决策者经济眼光强,人文眼光弱,不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典型的急功近利和短视行为。当看到国内其他一些文物保护好的城市,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时,往往后悔不迭,但为时已晚。


  古建筑保护与民众脱节


  魏青和他的项目组多次去云南、贵州等地做调研,希望将古建筑保护的意识渗透到民众当中,“古建筑作为文化遗产,与地方居民的生活、传统习惯密切相关,只有当地居民关注、维护它,才能更好发展和保存。而有一个误区是,一旦该文化遗产收归国有时,当地民众和管理者对此就不闻不问了。这样,该文化遗产遭受破坏就在所难免”。


  魏青认为,文化遗产与人和社会关系紧密,必须让民众认识古建筑的价值。在欧美发达国家,古建筑保护早已成为全民事业。在德国,当地市民惬意地生活在悠久的古城堡里,自投资金予以修缮和保护,政府给予补贴;在法国,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时间让中小学生学习历史建筑知识。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在2009年底与某商家合作一起搞了一个古建筑摄影大赛,5个月的时间里一共收集到了2万多幅参赛作品。也正是这个事件,让魏青感觉到用这样的形式去吸引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古建筑的热爱,进而也会增强人们保护古建筑的意识。


  由于人们普遍不具备古建筑保护的常识,很容易在参观古建筑和旅游时造成对古建筑的伤害。“如果当地管理者与民众沟通不畅,也会使人们对古建筑保护、修复工作存在误解。”按照目前情况,对古建筑的保护绝对不能只依赖于某方面单独完成,中国古建筑保护需要“全民化”。中国的古建筑保护要实现理性回归,需要发动更广泛的民间力量参与,使弘扬和保护文化成为中国民众的一种文化自觉。

 

本文标题: 古建筑保护遭遇“三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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