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修旧如旧,不如放过古建文物
不久前,山东济南市旧城开发投资集团对外公布,将投资15亿元修建济南火车站北广场,其中包括复建21年前拆除的老火车站以及行包房。济南市官方称复建后的济南老火车站将“原汁原味”地展现在市民面前。
1912年建成的济南老火车站曾是济南的地标建筑,由德国人赫尔曼·弗舍尔设计,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这座火车站在1992年拆除的时候,曾遭到文物专家的强烈反对,之后20年间也每每被作为“拆毁文化遗产”的例证被口诛笔伐。而在不久前济南方面宣布要原样重建火车站之后,专家们又一次发出不满的声音,认为仓促上马会造成新建筑不伦不类。是专家们吹毛求疵或者无理搅三分吗?答案是否定的。
济南火车站的拆除和重建都带有一种明显的意味:不以文化价值来判定一座文物的存废,而是以一时的经济利益来决定老火车站的去留。当年拆除的直接因由有二,一是老火车站所能容纳的客流量有限,二是要抹掉这个“殖民地时代的象征”。其实,客流量暴涨的问题可以通过异地建大规模新站来解决,而老火车站可以就地保护留存下来。而“殖民地时代的象征”的说法则尽显某些人偏狭、保守的心理,以今时之眼光看不足与论。如今要原址重建,一方面当然有弥补过失、消解压力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被各地此起彼伏的“整旧如新”运动所裹挟,意图借重老火车站昔日的荣光提升本地文化旅游的格调。
也就是说,拆除是经济当了文物的家,重建很大程度上还是利益做了文化的主。以老火车站设计师老弗舍尔的孙女来访为契机,短短几天时间就做出了重建的决策,这在文物保护专家的眼里是不可思议的:“原来的材料、工艺都没有掌握,怎么重建?”如果说拆除之事距今已远,如今也只能扼腕叹息,今时之轻率决策则有必要重新论证:重建古建筑尤其不可缺少文保专家的意见,用原先的建材和技术复建或许还有几分意义,如果只是凭着老照片和老图纸“照猫画虎”,那就很难不成为自欺欺人的游戏。
更加令人痛心的是,济南老火车站的悲剧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历史文化遗存遭破坏是近二十年来始终盘旋于中国大地上的一道旋律。根据最近一次的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我国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766722处,其中,17.77%保存状况较差,8.43%保存状况差,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颇有反讽意味的是,破坏的风潮犹在继续,而一场场“古镇古城重建”的闹剧又开始批量上演。因为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实打实的耕耘和技术,来不得花架子,而文化旅游产业则可以打出老祖宗的招牌,真真假假地忽悠人,所以热衷于“没有真文物,就造假古董”的地方层出不穷。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对那些眼里只有铜板、拍脑门上项目的决策者来说,老建筑不过是他们博取政绩、创造GDP的载体,法律的否决、专家的抗议和舆论的声讨不过是耳旁风。放眼全国,每天都有奇形怪状的古建崛起,都有滑天下之大稽招摇过市。
中国文明古国的身份要靠地道的古建来确认,中华文化的尊严要靠保护文物来捍卫,不要胡拆乱毁,也不要盲目新建。经济利益不能横扫一切,当代人应该有接过先人馈赠、完整传之后人的责任感。不能修旧如旧,不如放过那些威名赫赫的古建文物。让它们带着人们的眷恋之情留在记忆和画册里,胜过再造一座座崭新的怪物。如果不想做败家的不肖儿郎,不想被子孙后代耻笑和谴责,就必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